广州仕远商务咨询虚假招聘*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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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2日在boss直聘软件上看到了有关于剧本杀兼职一天150到200元的招聘信息并与其交换微信,加上了这个名为刘经理的招聘人员,并让我7月12日下午前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38号世纪英皇塔11楼11-8进行面试,面试期间,发现该公司叫做广州仕远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但是后来发现刘经理的企业微信是源辰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并且工作人员跟我说的兼职内容与原本发布的网络信息招聘信息完全不符。工作地点有误,工作内容有误,工作薪资有误。工作人员还告诉我说要交330的押金来换取招聘信息,说是工作20天后就可以返还等等。然而之后中介多次在安排我兼职的过程中故意拖慢,并且其中工作内容涉及诈*,导致我本人企业微信账号被封禁,后来在各大网站和*台上皆发现有与我同样遭遇的劳动者,他们通过网站*台发布对该公司的制裁。我才发现原来是中介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方式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该公司明显违反了该法条,我希望收回我的330元,并停止与该公司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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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完成其公司设置的退款要求希望能够退款时,该公司与我加微信的刘经理一直不回复我的信息,并让他们所称的客服来我与我交流之后也不回信息。之后在我强烈控诉下,客服又推出一系列的规矩如分期退款之类的不合理要求,并且又不回复我的信息。在这之前我并不知道有这个无理的要求,他们为得到我的“保证押金”进行诱导,实行诈*,时至今日也没能退回我的押金。声称要我撕毁合同和收据才予以归还我的押金,这是不合理的。在我国入职押金指劳动者入职时用人单位以押金、定金、保证金等名义要求缴纳财物的行为,是我国法律明确禁止的违法行为。《劳动合同法》第九条及第八十四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证件或收取财物,违者将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退还财物,并按每人500-2000元标准处以罚款,造成损害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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