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仕远商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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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仕远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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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仕远商务咨询克扣押金不退还
需要退回押金460块钱,商家不按协议规定,不按时回信息,而且克扣押金不肯返还
投诉问题
合同纠纷、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已完结
投诉虚假宣传,诱导兼职前先交押金,违法劳动法
本人在2025年3月2日在58同城招聘上看到了有关于剧本时招聘一天150的这个招聘信息并与其交换了微信,加上了名为陈经理的招聘人员,并让我3月2日前往广州市天河区燕塘金燕大厦306进行面试,面试期间,发现该公司叫做广州仕远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并且工作人员跟我说的兼职内容与原本发布的网络信息招聘信息完全不符。工作地点有误。工作薪资有误。工作人员还告诉我说要交400押金来换取他们发布的岗位招聘信息,只要交钱并找客服提前报名,一定能给我安排合适的兼职岗位,兼职400押金说是20次以后返还等等,而后中介多次在安排我兼职过程,发现他们只是发布其他中介的兼职信息,只要稍微晚点报名,就没有名额,导致我兼职无果,后来在各大网站*台皆发现有与我同样遭遇的劳动者,他们通过网站*台发布对该公司的制裁。我才发现原来是中介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方式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该公司明显违反了该法条。我希望收回我的400元,并停止与该公司的合同。
投诉问题
退押金问题、虚假宣传、乱收费
已完结
投诉广州仕远商务咨询虚假招聘及乱收费
本人严坤林(电话:159****0850)投诉广州仕远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06MADK5T2N6N)虚假招聘、欺诈收费。 2025年4月,我在BOSS直聘看到标注“百胜餐饮(广州)有限公司梅花园餐厅”的肯德基收银员兼职,4月10日按指引面试时,发现实际招聘方是广州仕远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对方承诺提供该岗位,诱导我支付460元费用(信息咨询费100元、档案管理费100元、人力资源服务费260元)并签合同。付款后,对方提供的兼职与承诺完全不符。2026年01月12日我要求退款,对方以霸王条款拒绝。 该公司收费无依据且虚假宣传,*台未尽审核义务。现诉求: 1. 要求该公司退还460元至本人微信(绑定手机号159****0850); ​ 2. 请求监管部门查处该公司违规行为。 投诉人:严坤林 投诉日期:2026年01月12日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乱收费
已完结
求职被诱导缴费遭遇欺诈
我在2025.1.10号,在boss上找工作找了赶集百胜餐饮(广州)有限公司梅花园餐厅的一个肯德基收银员兼职,并加了他的微信。4月7日也就是昨天,过去金燕大厦后发现是另一家公司(广州仕远商务咨询有限公司)面试,当时说的是收银员兼职,简单聊了几句话付款460元(信息咨询费100,档案管理费100,兼职人力资源服务费260)并签合同(图三)并且该公司与百胜餐饮公司业务超出经营范围。立刻就加上了未见面的主管,给我发了一个PDF兼职文件,说是每天发布兼职信息,都是一些不相关的劳动服务兼职,跟面试说的完全不同岗位(图四)。签的合同不仅付费上班违法,还说做满20次后第21次开始退还服务费,迟到不给退。我被百胜餐饮(广东)有限公司梅花园餐厅诱导进入广州仕远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以欺诈手段对我进行了钱财索取,现在我要求对广州仕远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调查解决,并协助我要求广州仕远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进行退款,我要求对方进行460元费用退还。
投诉问题
合同纠纷、虚假宣传、经济纠纷
已完结
广州仕远商务咨询虚假招聘乱收费
本人于2025年2月17日在boss直聘上看到了有关于电影院招聘一天350的这个招聘信息并参加了线下的面试,让我2月17日前往广州市天河区燕塘金燕大厦306进行面试,面试期间,发现该公司叫做广州仕远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并且工作人员跟我说的兼职内容与原本发布的网络信息招聘信息完全不符。工作地点有误。工作薪资有误。工作人员还告诉我说要交400押金来换取这个招聘信息,说是20次以后返还等等,而后中介多次在安排我兼职过程中故意拖慢,导致我兼职无果,不然就是准备出发做兼职的时候突然一个陌生电话过来说我准备兼职的工作降薪了,中介装作不知情而且给我负责人的电话和打电话过来的电话不是同一个,我认为自己的个人隐私权被侵犯,还有已经到达兼职集合点的时候又突然不要人叫我回家,后来在各大网站*台皆发现有与我同样遭遇的劳动者,他们通过网站*台发布对该公司的制裁。我才发现原来是中介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方式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该公司明显违反了该法条。我希望收回我的400元,并停止与该公司的合同。
投诉问题
合同纠纷、虚假宣传、乱收费
已完结
广州仕远商务咨询虚假招聘*押金
2025年7月12日在boss直聘软件上看到了有关于剧本杀兼职一天150到200元的招聘信息并与其交换微信,加上了这个名为刘经理的招聘人员,并让我7月12日下午前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38号世纪英皇塔11楼11-8进行面试,面试期间,发现该公司叫做广州仕远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但是后来发现刘经理的企业微信是源辰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并且工作人员跟我说的兼职内容与原本发布的网络信息招聘信息完全不符。工作地点有误,工作内容有误,工作薪资有误。工作人员还告诉我说要交330的押金来换取招聘信息,说是工作20天后就可以返还等等。然而之后中介多次在安排我兼职的过程中故意拖慢,并且其中工作内容涉及诈*,导致我本人企业微信账号被封禁,后来在各大网站和*台上皆发现有与我同样遭遇的劳动者,他们通过网站*台发布对该公司的制裁。我才发现原来是中介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方式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该公司明显违反了该法条,我希望收回我的330元,并停止与该公司的合作。
投诉问题
退押金问题、虚假宣传、经济纠纷
已完结
仕远公司虚假宣传收取服务费未履约
一、 事实概述 本人与女友于2025年7月9日,通过BOSS直聘*台获取仕远公司发布的“影院兼职”招聘信息,并被其微信客服诱导至金燕大厦306室面试。面试过程中,对方以“提供海量兼职信息”为名,隐瞒其真实服务模式,诱使我们二人与其签订《兼职服务协议》,并每人支付了360元(共计720元)的所谓“服务费”。此后,该公司从未提供符合承诺的影院兼职岗位,并自7月下旬起彻底停止提供任何有效岗位信息与客服回应,已构成根本性违约。 二、 事件详细经过(按时间顺序) 2025年7月9日前: 通过BOSS直聘及微信沟通,仕远公司客服“洛玥”持续以“影院兼职”岗位为诱饵,承诺工作内容、时间及地点,吸引我们前去面试。(证据:BOSS直聘聊天记录、微信聊天记录截图) 2025年7月9日: 抵达金燕大厦306室面试后,对方才告知其业务实质是“提供兼职信息*台”,而非直接安排影院工作。在其诱导下,我们签署了《兼职服务协议》并支付了720元服务费。(证据:合同照片、微信/支付宝支付凭证) 2025年7月10日、11日: 收到客服发送的《岗位表.pdf》(共25页),经详细查阅,其中并无任何“影院兼职”或类似岗位,岗位质量与宣传严重不符。 2025年7月162****6825日: 多次通过微信向客服“洛玥”询问兼职岗位信息,对方均无提供,后期则完全不予回复。 后续: 拨打合同所示监督电话,发现均已无法接通或被告知公司已停止运营。 三、 对方侵权事实及法律依据 虚假宣传与消费欺诈: 仕远公司在招聘*台及微信中明确承诺“影院兼职”岗位,但实际从未提供。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其行为已构成欺诈。 违规收取财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仕远公司以“服务费”名义收取720元费用,属于违法违规收费。 严重违约: 违反合同第一款第3条:“如工作人员恶意不回避但不提供兼职岗位信息,全额退款”。客服长期不回复、不提供有效岗位,已完全符合此全额退款条件。 违反合同第二款第1条:“甲方每月为乙方发布不低于10
投诉问题
合同纠纷、虚假宣传、乱收费
已完结
广州仕远商务咨询虚假宣传及乱收费问题
本人在2025年6月18日在boss直聘网上看到了有关于台球厅招聘一天180-220元的这个招聘信息并与其交换了微信,加上了名为王经理的招聘人员,并让我6月19日前往广州市天河区燕塘金燕大厦306进行面试,面试期间,发现该公司叫做广州仕远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并且工作人员跟我说的兼职内容与原本发布的网络信息招聘信息完全不符。工作地点有误。工作薪资有误。工作人员还告诉我说要交460押金来换取这个招聘信息,说是20次以后返还等等,而后中介多次在安排我兼职过程中故意拖慢,导致我兼职无果,后来在各大网站*台皆发现有与我同样遭遇的劳动者,他们通过网站*台发布对该公司的制裁。我才发现原来是中介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方式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该公司明显违反了该法条。我希望收回我的460元,并停止与该公司的合同。
投诉问题
合同纠纷、虚假宣传、乱收费
已完结
广州仕远商务咨询涉嫌虚假宣传及押金不退
本人在2025年6月25日在boss直聘网上看到了有关于电影院招聘一天350的这个招聘信息并与其交换了微信,加上了名为芊芊的招聘人员,并让我6月26日前往广州市天河区燕塘金燕大厦306进行面试,面试期间,发现该公司叫做广州仕远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并且工作人员跟我说的兼职内容与原本发布的网络信息招聘信息完全不符,工作地点和工作薪资皆有误。工作人员还告诉我说要交460押金来换取这个招聘信息,说是20次以后返还,并承诺会就*安排、学生也能兼职,将提供不少于100条多样的兼职信息,包括图书馆、奶茶店、电影院、快递分拣、派发传单、客服等等。而后我于向芊芊(招聘人员的微信)7月6日报名7月7日的兼职,然后收到郑瑾仁(其解释芊芊账号被限,以这个工作号进行岗位信息发布)的申请,同意后期所发出的招聘信息与原本承诺的严重不符,上述所提到的图书馆、奶茶店、电影院等招聘信息内容皆无,且并未做到就*安排,大部分招聘也都拒绝学生兼职,并未做到当初的承诺,导致我兼职无果。后来在各大网站*台皆发现有与我同样遭遇的劳动者,他们通过网站*台发布对该公司的制裁。我才发现原来是中介诈*。后来我拨打合同上面的监管电话,协商过后他同意退款,并说明早给我提供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退款即可,然后我给郑瑾仁、芊芊两个工作号均发消息说明事由要求其退还360元,但两个账号均无回复,两日后我再次拨打合同上监管人员的那个电话,却无人接听,我再次向郑瑾仁微信账号发送消息要求退还360元,无人回应。合同上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方式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该公司明显违反了该法条法律。我希望收回我的360元,并停止与该公司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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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押金问题、合同纠纷、虚假宣传、服务问题、乱收费
已完结
虚假宣传与乱收费问题投诉
本人于2025年6月25日通过BOSS直聘APP获取贵司发布的“影院兼职”招聘信息,并于6月26日前往金燕大厦306室面试,面试期间承诺兼职岗位符合就*安排,随后以“服务费”名义收取360元,并诱导本人签订合同。此后,贵司通过微信(芊芊、人事主管郑)发布的兼职岗位与影院工作完全无关,且工作地点与承诺严重不符,已构成虚假宣传与欺诈。且后续我发现该公司是中介诈*后与该公司员工沟通,该公司并没有回信息。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条,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劳动者押金,贵司以“服务费”名义收费的行为已涉嫌违法。贵司的违约行为具体包括: 1.虚假承诺“就*安排”(实际岗位与影院无关,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 2.变相提高返还条件(合同约定20-30次,属恶意克扣); 3.违规收取费用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方式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该公司明显违反了该法条。我希望收回我的360元,并停止与该公司的合同。
投诉问题
合同纠纷、虚假宣传、乱收费
已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