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号电动车电池故障拒免费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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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9尊敬的9号电动车客服中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本人陈滔,于2025年3月3日购买门店深圳龙华东环二路9号授权店处,购买9号电动车一辆九号MzMIX车架号:车架号: 2948****购买凭证编号:[发票/订单号])。 车辆使用仅七个月,尚在官方明确的电池质保期内(9号电动车锂电池、智能碳晶电池均承诺三年质保,铅酸电池承诺一年质保),但电池已出现明显故障,具体表现为**[例如:续航骤降、无法充电、充电后迅速掉电等故障现象]。本人将车辆送至检测,工作人员确认需更换电池,却以九号售后方声称的收费理由,如:外观瑕疵、人为因素等]九号为由,强制要求本人支付500元置换费用。 该收费行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规定,具体理由如下: 1. 质保期内商家应履行保修义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在质保期内消费者有权要求免费更换、修理。案涉电池故障发生在购买后七个月,未超出9号电动车官方质保期限,商家理应免费更换。 2. 商家未完成举证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耐用商品购买六个月内出现瑕疵,由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本人日常按说明书规范使用车辆,无碰撞、进水、私自改装等行为,而售后方未提供任何有效证据证明故障由本人责任导致,其主张的收费理由不成立。 3. 收费无政策依据:9号电动车官方三包政策中,未提及在保期内正常故障置换电池需收取费用;且《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明确,三包有效期内换货应免费进行,500元收费属于违规加价。 现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郑重提出以下诉求: 1. 立即按照9号电动车官方质保政策,为本人免费更换符合标准的原装电池。 2. 退还已收取的500元电池置换费用(已支付)。 3. 就此次违规收费及不当售后处理,向本人作出书面解释并致歉。 本人已妥善保留购车发票、质保凭证、售后检测记录、收费沟通录音/截图等全部证据,望贵方在收到投诉后**[例如:3个工作日内]** 予以明确回复并解决问题。若逾期未处理,本人将依法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通过诉讼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投诉人:陈滔 联系电话:136****1740 投诉日期:2025年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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