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影视课程未上课被拒退款
网友保保_3YIRlm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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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5年10月21日支付100元报名费,报名广州觅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影视后期行业入门班”培训课程,签订先学后付分期合同《培训学费支付协议》(注意:合同上的签名不是我亲自手写的,是我一打开它就有楷体文字,点没点确定我不记得了,反正不是我亲自写的)后未参与任何课程、未接受服务。现因个人时间学业原因申请退费,机构以“超过24小时/占用优惠名额”为由拒不退还100元报名费,且报名时未告知“名额占用不退”的规则,并且处理问题时态度狂妄,不把法律当回事。 机构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第53条(未履约应退还预收款),以及《民法典》第497条(无效格式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