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卫士洗坏背包且虚假发货
网友保保_OB1LN6my
我在2025我于2025年10月21日周二在美团*台上面的一家名为(洗衣卫干洗 洗衣洗鞋 合肥)的店铺上面下单了一个清洗包包的服务 1、在我将背包送去清洗之前 ,我明确询问了(通过电话和短信)(请看图1️⃣)是否可以清洗我的背包,并且说明了背包的贵重性和意义性,以及背包的材质,在得到明确回复之后我下单了该团购,并将背包寄去清洗。 2、在清洗过程中我询问客服几天可以清洗干净并且寄回,客服告诉我3-7天就可以寄回,在第9天的时候我仍然没有收到包裹,但是我的订单上面却显示已发货,待签收(请看图2️⃣),我询问客服,客服告诉我我的包裹还在清洗还在工厂并没有寄出,那么图片上显示的已发货是什么意思呢? 3、包裹在催促之后11.3号发货(已经过了13天)11.4我拿到了包裹并且第一时间打开,我发现了我的背包完全染色!变成了红色,表面呈红色,背带呈蓝色,纽扣附*呈黄色!完全造成了洗衣事故,他们洗坏了我的背包。随后他们根据他们的条例赔偿我 洗衣费用的10倍(645元)而我买来一个多月的背包价格(1880元) 依据《全国洗染服务纠纷解决办法(试行)》 多处染色对应衣物损坏赔偿规则:该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因经营者责任导致衣物洗涤后出现损坏,若未明确属于“轻微损坏且修补后不影响外观”,或经修补仍无法改善染色问题,商家不仅要退还洗涤费,还需按洗涤费10 - 20倍赔偿。我的背包染三种颜色,属于明显外观损坏,远超“轻微损坏”范畴,完全符合该条款的赔偿适用情形。 不存在免责情形:办法中明确的经营者免责情形,比如衣物本身质量问题、洗涤标识误导等,均不适用于我。我的背包是新购且送洗前无破损和生锈问题,责任完全在商家,商家需全额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第九条(自主选择权):我送洗背包时,有权自主选择洗涤方式,且商家需如实告知洗涤风险和可能的效果。若商家未提前说明洗涤可能造成染色、配件损坏等问题,就擅自开展洗涤操作,既侵犯了我的自主选择权,也违背了该条款下的商家告知义务,存在明显过错。 第十三条(获得知识权):我享有了解洗染服务赔偿标准、维权流程等相关知识的权利,商家仅用行业文件搪塞,不向我解释合理赔偿计算方式,实则剥夺了我获取完整消费知识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