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S店私自核销优惠权益
网友保保_eZIYEQQ1
我于24年12月13日在泰安金驰大众购买途观L2024V2-2款33OTSIR-Line龙耀版 事后发现,4S店销售人员私自登录您的“上汽大众APP”账户。将本应属于我的价值的2000红包抵用和或三年无忧保养套餐这两个权益二选一,4s店销售私自核销了2000元优惠券,侵占了我的权益。在购车时销售并未明确说明存在这两个权益,于购车的第二天,12月14号私自登录APP进行2000元红包抵用券的核销。我是13号买的车,交的钱,一直等到16号才提车,16号之前我也没有在车上进行任何操作,没有绑定那个车机系统,没有没有激活APP与这个车的绑定,16号上午才弄的行驶证,我下午绑定了车机,下午6:11,销售就打电话让我两天后再登录,并又登上了这个APP,让我发验证码,它这个APP车机认证的时间也在12月14号,那时我手里没有发票,没有车的车架号,任何信息,根本就认证不了,12月16号之前我没有拿到任何合同发票, 购车时赠送了代金券,购车后可以选择2000元返现或 三年六次保养,当时销售称三天内不能登录APP,未告知有优惠券及二选一,只称可以优惠2000元,后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代金券核销,希望部门调查处理, 1.违法事实: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侵犯 知情权(未告知优惠券存在);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侵犯 公*交易权(擅自核销财产权益)。 诉求:要求4s店偿还2000元红包或者三年无忧保养套 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