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汽大众4S店不退定金并诱导消费
我于2025年12月6日在斗门区白蕉大道37号西部车城内6号综合楼上汽大众4S店买车分期的审核没通过 不退我定金 诱导我消费 不和我说清楚就诱导我消费 还强制要求我在他店里做厂家金融不然不给我退定金
投诉问题
服务费用、未履行合同
处理中
上汽大众不退定金投诉
我与2025.12.5日在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开发区飞云路北段安鸿汽车城上汽大众店看了车,交付5199定金,于
12.7日要求退回定金。销售拒绝,本人没有签字盖手印。
别人代签,本人看了合同已经拒绝签
投诉问题
未履行合同
处理中
上汽大众全新****发动机严重烧机油
一、车辆基本情况及故障描述
本人于2023年9月17日购买上汽大众朗逸2023款300TSI DSG满意版(车架号:LSVNR60C7PN058531,发动机号:047737),购车后首保前即发现发动机严重烧机油问题,具体表现为:
首次报警:2023年12月15日(行驶3318公里),行车电脑提示“检查机油”,机油标尺降至下限。宝鸡天博4S店检测确认机油缺失,于2024年2月20日(首保时行驶3332公里)完成首次保养。
二次报警:2024年10月8日(距首保后行驶3403公里),行车电脑再次提示“检查机油”,机油标尺显示下刻度。次日4S店检测排除漏油可能,补充机油****。
三次报警:2025年1月9日(行驶8054公里),距上次补充机油仅1319公里,行车电脑黄灯提示检查机油,机油标尺显示下限。随后在宝鸡天博4S店完成第二次保养并更换为全合成机油。
四次报警:2025年10月4日(行驶11657公里),距二次保养后行驶3603公里,行车电脑再次报警。10月8日4S店检测确认发动机无漏油迹象,机油缺失系烧机油所致。
技术验证:2025年10月10日应上汽技术部门要求,在宝鸡天博4S店拆取火花塞查验,可见明显机油痕迹;内窥镜检查缸内显示活塞顶端积碳严重,存在大量机油残留。
二、前期投诉及处理情况
1.首次投诉(2025年10月29日):通过车质网*台反映发动机烧机油问题,上汽大众回复“已安排经销商沟通处理”,后续经宝鸡天博4S店一次口头转达,一次约见沟通,均未达成实质性解决方案。期间,车主多次主动联系官方400电话,均以“已记录为您转达”为由被推诿,实际处理进度完全停滞。
2.二次投诉(2025年11月13日):再次通过车质网*台反映后,上汽大众客服:“您好!您反馈的问题,我们已正式受理。我们高度重视您的反馈和体验,会尽快响应您的诉求,提供解决方案。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除此外,至今未收到任何官方回应,也无任何一方联系车主,更未通过其它渠道反馈处理进展,构成事实上的消极处理。
3.多次沟通受阻:车主通过官方400电话、其它*台等多渠道尝试沟通,均遭遇“模板化回复”的困境。
投诉问题
发动机问题
处理中
上汽大众DQ380变速箱严重故障拒不召回
2025年11月20日晚,在往江阴高速道路上,车子突然报变速箱紧急运行模式,瞬间失去动力,降速行驶,极限差点追尾前车,马上靠边停车,在启动后发现车子只有2、4、6挡,没有1、3、5、7挡。且转速到4000转,经检测提示 P173500故障码,对驾驶人及乘客的生命安全构成了直接且严重的威胁。这是大众这款变速箱的缺陷通病,早晚都会出问题,从车质网查询,对同问题的投诉,只多不少。这个变速箱的问题,属于严重的质量缺陷问题,特别是如果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的过程中,突然降速,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从大众公司的应对来看,根本没有把这个问题作为关系驾驶员生命安全的高度来看待,没有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进行召回,由于宜兴恒通斯柯达4s店倒闭,但这不是厂家可以逃避的。经与无锡能众4s沟通自己内部都承认这是通病,但是却给我报价自费承担需要1-2w多。经第一次方案确实仅提供更换传感器,无法彻底解决问题。再次反馈400,售后经理却说我们没有把车开过去检测,报告都还在手里,此能众4s睁眼说瞎话满口谎话!这就是他们的服务态度!期间来回反往只要超过20公里必会出现,已经频繁反复发生了!以下是我所了解
一、故障的普遍性与缺陷认定:经查,此故障绝非个案。*两三个月以来,在车质网、抖音、小红*等公开*台,关于大众DQ380381系列变速箱TCU(变速箱控制单元)机电故障的投诉呈“井喷式爆发”,故障现象、故障码(P173500等)高度一致。这充分证明该故障是批量化、高发性的产品设计或制造缺陷,符合《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的召回条件。
二、厂家责任与不合理的维修方案:
1.厂家已知风险:大众官方内部有明确技术通告,规定该变速箱机电单元在10年或20万公里内出现此类故障应予免费维修。这反向证明了厂部件存在的固有风险是心知肚明。
2.方案无效:经能众4S店检测,确认故障码为P173500。但能众4s厂家系统仅授权“更换TCU位置传感器”,此方案我们完全无法接受:对方报告自己也明确焊接不当会导致再次出现事故,却还是给消费仅更换传感器的方案,无法彻底维修解决。由于我长期高速公里长,发生事故谁能承担?是你们经销商4s?还是你们上汽大众总部,还是厂家?!
故障根源在于TCU总成的整体可靠性下降,单独更换一个传感器是无法排除TCU内部其他问题,我的诉求就是必须全免包人工工时材料换tcu
投诉问题
变速箱问题、电控系统、服务费用
已完结
上汽大众帕萨特变速箱频繁故障要求召回
本人2020年4月购入20款帕萨特,现行驶约12.6万公里,购车4S店为陕西四方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曲江天锐)
故障情况:自2025年11月6起,车辆多次行驶中突发变速箱进入紧急运行模式,仪表盘明确报警提示“变速箱处于紧急运行模式,无法挂入倒车档”,同时伴随动力中断、无法换挡,只有1档等问题,高速行驶时突发故障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已累计出现至少15次同类故障,严重影响行车安全与正常使用。经4S店电脑诊断,读取到变速箱故障码P176F00,对应“离合器2 不经意闭合”,属于机电单元相关的核心硬件/控制逻辑缺陷,故障为车辆本身质量问题。故障发生后,多次到购车4S店检修并导出故障数据,11月10日去4S店,工作人员说是按照厂家方案重新做了基本设定,让回去再观察,如果再有问题就要更换机电单元,自11月11日至今行驶过程中已出现不低于十次变速箱进入紧急模式无法行使故障,故障反复出现,在多次督促4S店后,11月21日答复说是确认故障原因为变速箱机电单元损坏,需更换变速箱机电单元,但需自行承担50%费用(八千多)。后续向4S店及上汽大众厂家反馈,要求彻底排查缺陷并承担全额维修或合理解决方案,厂家与4S店相互推诿,以车辆质保为由要求本人自费承担维修费用(预估费用八千多元),拒绝履行质量保障责任。
经查证,大众官方针对变速箱机电单元故障有明确的技术通告。该故障与上汽大众DSG变速箱机电单元TCU设计缺陷相关,属于产品通病和技术缺陷,行驶中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上汽大众厂家明知是设计缺陷,通过面试厂家就此设计也推出了改进型控制器TCU控制单元,并有消费者免费更换改进型TCU的案例,且大众厂家之前也出过动力总成终身质保的说明;2013年曾经少量召回过,后来车辆问题普遍出现,但厂家都是回避并区别解决问题,说白了就是全国各地4S店看着区别解决,每个地区每个4S店优惠索赔政策不统一,而上汽厂家反馈却没有任何索赔政策,作为一个品牌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推卸,建议相关部门能够彻查大众变速箱问题,要求厂家对质量问题进行召回,杜绝欺诈消费者,目前变速箱问题已不是个例问题,线下变速箱维修店更换机电单元数量更是数不胜数,这已是普遍共性问题。
诉求:免费更换改进型TCU的总成,并承担本次故障全部维修费用,对更换后的变速箱配件进行延保,保障车主合法权益与行车安全。
投诉问题
变速箱问题、电控系统、配件问题
处理中
上汽大众帕萨特气囊未弹出投诉
我于2024年1月25日在镇雄上汽大众购买了一辆大众帕萨特,今年9月23日我媳妇开车装到护栏,导致大粱变形,防撞梁弯曲,水箱破损,大灯破损,人受伤,一个安全气囊没有弹。4S店上传数据给厂家,厂家说碰撞速度不够,撞击角度不对,导致气囊没有弹出。简直可笑,不知道是不是要人出问题才是对的。
投诉问题
电控系统、配件问题
处理中
4S店拒退订金且服务态度恶劣
我在11月19号下午销售跟他们的销售主管来连蒙带*让我交了订金,因为现在资金周转不开 我要求退款安徽恒信众和4S店不给退,给他们打电话销售主管在旁边骂我,服务态度极其恶劣
投诉问题
服务费用、未履行合同
处理中
4S店擅自用车致事故拒不担责
本人于2025年11月14日将名下车辆送至位于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七里垭万通工业园十堰龙基德众汽车上海大众4S店进行“前车泊车雷达故障检测”。然而,在车辆处于4S店保管和检测期间,该店在未征得本人任何口头或*面同意、且未签署任何维修或检测确认单的情况下,擅自使用车辆并发生交通事故(事发地点在距离4s店5.1公里),导致车辆严重受损。
事故发生后,本人多次主动与4S店沟通,要求其说明事故原因并承担相应责任。但该店负责人始终拒绝出面,且工作人员态度恶劣、推诿责任:①一直跟我绕圈子说这事是肇事方的责任,如果我有诉求他们去转告给肇事方;②不给我提供代步车使用;③拒不承认其过错行为,也未提出任何实质性解决方案。
投诉问题
未履行合同
处理中
上汽大众新车电池短命质疑质量问题
2024年10月13号的新车。在2024-10-30出现电池打不着火找了。出现故障去检测结果告知没有问题之后一切正常。2025年11月14号上午打不着火找了上午下午各出现一次。去4s店称电池损坏。联系客服后称过质保期需要自费。车买的才1年2个月电池就坏了不是质量问题?车才开了7806公里。电池就坏了不是质量问题?换了个电池1321元。
投诉问题
电控系统、配件问题、服务费用
处理中
4S店私自核销优惠权益
我于24年12月13日在泰安金驰大众购买途观L2024V2-2款33OTSIR-Line龙耀版
事后发现,4S店销售人员私自登录您的“上汽大众APP”账户。将本应属于我的价值的2000红包抵用和或三年无忧保养套餐这两个权益二选一,4s店销售私自核销了2000元优惠券,侵占了我的权益。在购车时销售并未明确说明存在这两个权益,于购车的第二天,12月14号私自登录APP进行2000元红包抵用券的核销。我是13号买的车,交的钱,一直等到16号才提车,16号之前我也没有在车上进行任何操作,没有绑定那个车机系统,没有没有激活APP与这个车的绑定,16号上午才弄的行驶证,我下午绑定了车机,下午6:11,销售就打电话让我两天后再登录,并又登上了这个APP,让我发验证码,它这个APP车机认证的时间也在12月14号,那时我手里没有发票,没有车的车架号,任何信息,根本就认证不了,12月16号之前我没有拿到任何合同发票,
购车时赠送了代金券,购车后可以选择2000元返现或
三年六次保养,当时销售称三天内不能登录APP,未告知有优惠券及二选一,只称可以优惠2000元,后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代金券核销,希望部门调查处理,
1.违法事实: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侵犯
知情权(未告知优惠券存在);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侵犯
公*交易权(擅自核销财产权益)。
诉求:要求4s店偿还2000元红包或者三年无忧保养套
餐
投诉问题
服务费用、未履行合同
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