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淘宝百亿补贴虚假倒计时营销拒不补差,不正当营销及隐瞒商家资质信息,导致我损失150元
网友保保_GveA4LLv
一、投诉核心诉求 责令淘宝百亿补贴*台立即返还投诉人150元消费券差价; 要求*台规范营销行为,停业整改“隐藏消费券入口”“诱导性倒计时”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操作; 责令*台公示涉案商品对应的第三方商家完整信息(含店铺链接、营业执照、品牌授权证明等资质),并对故意隐瞒商家资质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二、事实经过 1.诱导下单:倒计时营销剥夺决策时间下单时,商品页面下单倒计时提示“补贴将多少分钟后失效”,刻意营造紧迫氛围,迫使我仓促下单,未能核对可用消费券,导致未使用150元抵扣券。 2.隐瞒优惠:消费券入口隐蔽且自动折叠*台双11推出的数码家电9折券,从百亿补贴首页进入后入口仅显示几秒便自动折叠,提示信息仅剩一小行,需手动展开才能发现,属于刻意隐瞒优惠信息。 3.推诿责任:以“手机拆包装或激活”拒绝退货,发现差价损失后联系客服,客服建议退货重购使用优惠券,*台又以“已拆包装或激活手机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手机拆包装或激活是验证功能的必要操作),拒绝退货或直接补差价,导致150元损失无法挽回。 4.隐瞒商家资质:违反信息公示义务,涉案商品页面,官方明确提醒“本店商品信息及履约由第三方商家提供”。然而,页面未展示任何第三方店铺的介绍、跳转链接,更未公示该第三方商家的营业执照、品牌授权证明等法定资质。淘宝作为*台,故意隐藏入驻商家的核心信息及资质文件,导致我无法核实经营主体合规性,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三、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十条: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和公*交易权,*台隐瞒优惠信息、诱导下单、隐藏商家资质,均侵犯两项法定权利; 《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全面、准确披露商品 / 服务信息,*台隐藏消费券入口,违反信息披露义务; 《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电子商务*台经营者应要求入驻商家提交真实资质(含营业执照、行政许可等),进行核验登记,并在*台显著位置公示商家信息;*台故意隐藏第三方商家资质及店铺链接,违反资质核验公示义务;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网络交易*台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展示*台内经营者的营业执照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等,方便消费者查询;*台未公示第三方商家资质,违反该监管要求; 手机激活是验证功能的必要操作,且未造成商品损坏,*台以此拒绝补差价,属于不合理限制消费者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