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投诉沈阳宏瀚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保育员考证虚假宣传诱导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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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5年5月14日上抖音偶然看到投放的保育员考证的广告,然后加了他微信,其打着考保育员证可以取得补贴,诱导本人报名了798元的保育员课程并未提及课程如不满意可以退费但需要支付违约金、服务费,以电子合同的方式发网页链接要求本人直接签字即可,合同于2025年5月14日签订。并且承诺是线下考试,于2025年6月底参加,且无二次收费。但是让我没有想到的是,招生老师多次发信息诱导我报那种包过的、可以提供考试答案的线上考试,并且要进行二次收费1300,我并没有同意。而是继续等着线下考试,可是2个老师却频繁且多次发信息说报中级高级的线上包过,我选择相信了他,可没想到那个不是官网,是私人网站。基于此,本人要求解除合同,要求退款款项共计2098。一直说一个多月可以下来证结果找对方的时候一直推脱证由于户籍原因下不来。我要求全额退款被告知退不了。另外于对方机构的教学资质、教师资质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如确无办学资质应予退还全部款项2098元并对其处罚。该公司职员态度不好互相扯皮踢皮球实属可恨,属于诈*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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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55条,《广告法》24条的相关规定,我可以主张退一赔三!但对方声称,不予退款,商家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实际损失,关于违约金的约定属霸王条款,违反了《民法典》585、586条,和《民法典会议纪要》11条。我这边的证据有:合同和付款记录,以及当初对方承诺的聊天记录,也有对方虚假宣传的资料和电子资料。所有证据我均已提交附件,请求贵部门审查并公正处理,勒令沈阳宏瀚教育咨询有限公司退还我的费用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费:即使消费者无法证明培训质量及效果与宣传不符,因教育培训合同性质不适于强制履行,消费者亦有权要求退还剩余费用。 该机构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不合理的规定。诉求是退赔费用,申请将费用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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