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费后诱导消费且拒不退款

网友保保_4Ypifb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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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11.11日向金牌🥇编制规划-田老师🔅交款288元 交款之后叫我添加班主任微信 添加班主任微信后 班主任一直在诱导说考过之后对好多好 一直在画饼 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进展 然后叫我下载App 也没有纸质教程,感觉挺不靠谱的。 我说我不交钱了不考了 给我退费吧 电话就给我拉黑 打vx电话也假装听不见 给另外一个人打就互相踢皮球他说退不了 可以帮你考到过为止 我又没学* 刚交了费 为什么不能给我退 说是基础班不退款 这不明显着强买强卖吗 我上百度小红*上一搜 全是不好的口碑 才发现是被*了 288虽然没有几千块那么多 但是也是钱出了问题 我也刚毕业没多久 也没什么钱我现在的诉求我就是给我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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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完全花得不对劲,所以我的诉求是288全额退款!288交易时间到现在才3个小时。是在24小时以内,要求退款说没有退费这一说啥的,不回信息 我都没有点进去看都一点也没有学。为什么不给退,强买强卖。严重违反了消费者保护法!请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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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学生权益,教育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学费、拒绝退款、使用霸王条款或设置天价违约金,违者将受到相应处罚。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费:即使消费者无法证明培训质量及效果与宣传不符,因教育培训合同性质不适于强制履行,消费者亦有权要求退还剩余费用,但可能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该机构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不合理的规定。诉求是退赔全部费用,申请将费用退回!如果不同意,我将继续投诉,直到退款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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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机构的企业微信认证的公司和合同里面的公司不一致,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20 条、第 28 条,违反《电子商务法》第 10 条、第 15 条在互联网发布招录广告、收取费用,必须在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及与实际经营者一致的标识”。违反《广告法》第 4 条、第 38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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