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帝豪斯健身俱乐部预付卡纠纷
网友保保_KtzT1uci
本人于2025年8月24日在“帝豪斯健身俱乐部”办理会员卡,并支付相关费用。现因工作变动原因,无法继续使用该服务,故向俱乐部提出退款申请。 然而,俱乐部方面以“办理的是特价卡”为由,多次明确拒绝本人的退款请求,并在后续沟通中采取拖延、推诿的态度,拒不解决任何问题。俱乐部此举,严重侵害了本人作为消费者的以下合法权益: 1. 公*交易权: 俱乐部单方面规定的“特价卡不退不换”属于霸王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此格式条款排除了消费者核心权利(退款权)、免除了经营者自身责任,是不公*、不合理的规定,该条款内容无效。不能因“特价”而剥夺消费者依法享有的基本权利。 2. 求偿权: 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况下,俱乐部拒绝协商、拒绝退款,实质上是剥夺了本人依法申请退还预付款项的权利。 俱乐部的行为已构成强制交易,其所谓的“特价”规定,实则是设置消费陷阱,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借口。 同时,本人在消费后曾向俱乐部索要发票,但其开票过程迟缓,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若此消费纠纷无法得到公正处理,本人将保留向税务部门(12366)举报其涉税问题,以及通过*信访局渠道反映监管部门履职情况的权利。 投诉诉求: 现郑重要求介入调查,并责令“帝豪斯健身俱乐部”:立即无条件为本人办理会员卡退款手续,并全额退还剩余款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