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摩服务致人身损害拒不赔偿
网友保保_983d2605
本人于2025年10月31号在抖音*台购买了该服务商品,并于11月2号到店接受19.9元按摩体验服务,服务后立即出现额部疼痛、麻木等不适症状。首次就医时,医院诊断报告单明确记载“主诉:按摩后额部疼痛麻木;体格检查:额部局部浅感觉减退”,商家就此仅报销医疗费301.68元、支付误工费500元,未作完整处理。 现上述不适症状持续并加重,属于首次服务造成人身损害的延续后果。我据此向商家提出二次赔偿(涵盖二次就医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损失),但商家以“已处理过”为由,无任何正当理由多次拒绝赔偿。 经核实,该门店未明确公示服务人员的专业资质证书,且未提前告知按摩服务可能导致头部不适的风险,存在隐瞒服务潜在风险、未尽安全告知义务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 第十一条:消费者因接受服务受人身损害,享有依法获赔权利; 2. 第四十九条:经营者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因人身伤害产生的合理费用; 3. 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服务有欺诈行为(含隐瞒重要风险、资质信息不透明等),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服务费用的三倍(不足五百元的,按五百元计算)。 该商家不仅需对服务造成的完整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其隐瞒风险、拒绝合理赔偿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及潜在欺诈,严重侵犯我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