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拒退未消费报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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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
本人于2022年3月5日,与[贵州吉源驾校]签订培训合同并支付报名费3280元。后因本人工作变动至外省,长期无法返回老家,考虑到往返时间与差旅成本极高,客观上已无法继续履行合同。 现因个人规划,需解除合同并申请退款。但驾校方面仅以“超过三年”为由,强硬表示“一分不退”。 本人认为此条款极不合理,理由如下: 1. 未消费,不应占款:本人支付费用后,从未接受过驾校任何理论或实操培训,未占用其任何教学资源。驾校在未提供任何服务的情况下,占有全部款项,于情于理于法均不合。 2. 格式条款或失公*:合同中“超过三年不退”的规定,属于典型的格式条款(霸王条款)。该条款单方面加重了消费者责任,排除了消费者权利,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此类条款应属无效。 3. 公*交易权受侵害:驾校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我的公*交易权。因客观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驾校应在扣除已发生、可证明的合理支出后,退还剩余费用,而非全额没收。 我的核心诉求是:请求驾校核算其实际支出(如建档费、管理费等),在扣除合理费用后,将剩余款项退还给我。 希望*台能予以帮助,督促该驾校正视问题,妥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