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门子冰箱保修期内 多次维修失败要求免费换新

投诉人:毛某某

事件发生时间:2016年9月8日

被投诉的企业或服务:西门子冰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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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此前购买了型号为KM40FS20TI的西门子多门冰箱,生产日期为2013年8月8日。根据保修规定,冰箱在2016年7月25日出现故障不制冷时仍在三包期内。于是便通知西门子售后上门维修,售后次日更换电脑板后告知维修完毕。维修后冰箱制冷,但发现冰箱冷藏室温度过低。8月6日,冰箱再次故障不制冷。售后次日上门维修,更换电脑板和操作模块。但我发现冰箱的冷藏室温度过低,放在冷藏室的蔬菜和鸡蛋均结冰炸裂。故在8月11日第三次致电售后,售后人员于次日上门维修,简单查看后解释为冰箱设置问题,称不要设置为节能模式,然后调整设置后离开。但这次维修后,问题依然没有解决,该冰箱冷藏室的温度仍过低,鸡蛋结冰炸裂,冬瓜冻坏。于是8月14日我第四次致电售后,售后次日上门维修表示需送工厂返修,如未维修好,将协调做更换处理。8月20日售后将冰箱拖回工厂维修,10日后送回,但维修后的冰箱冷藏室温度依然过低。9月3日,售后再次上门,这次又更换了电脑板和操作模块并要求我再观察几天。9月7日,我发现放在冷藏室的鸡蛋又冻裂了,次日售后带来了冰箱性能测试仪检测,承认冰箱性能有问题。作为普通消费者,我对西门子售后非常失望。1、作为一款售价13000元的冰箱,其质量与售价不成正比; 2、冰箱出现故障后,售后连续6次上门维修、1次返厂维修都没有解决问题,造成本人生活上的诸多不便; 3、不能接受后来售后提出的“要么继续返厂维修,要么折旧6000元左右的费用更换新冰箱”的方案,并怀疑西门子售后的能力是否真的可以修好冰箱。后来,我向第三方维权平台“消费保”进行投诉,寻求帮助,希望西门子能够给本人更换一台同型号同规格的新冰箱。最终在消费保的协调下,西门子给本人更换了新冰箱,我十分感谢消费保平台。


【律师点评】

《国家三包规定》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退货,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上述案例中,连续上门维修六次,返厂一次均未修好,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国家三包规定》等法律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销售者为其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退货。因此在上例中,消费者有权要求西门子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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