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退费纠纷屡发生,学员应如何维权?

近年来,随着培训机构的迅速发展,许多消费者选择通过报名培训机构,以考取相关证件。因为市场火热,现实中某些培训机构存在以夸大宣传、虚假宣传来吸引消费者。如果消费者受了广告语的误导签订了培训合同,上课后却发现培训内容与事实不符,最终会因合同限制而无法获得全额退款,从而陷入维权纠纷。消费保最近就收到了这样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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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董小姐通过咨询机构招生老师杨先生,报名了深圳市南山区深洲职业培训中心的“三维CAD高级紧缺工种”培训,同时承诺参加今年4月的高级考试,考试通过就可于今年入户深圳。于是董小姐交了13500元的费用,并于2月20日晚开课,课程表上写明3月底学完所有课程。然而,3月初机构却以教师不舒服为由停课,当月末董小姐接到机构的通知,让其报名4月11号的中级考试,并且临时将三维CAD考试改为二维CAD考试。4月份,该机构又以CAD深圳区的监考老师要去监考和比赛为由不让学员复课,并表明董小姐暂时无法考三维CAD证,只能先从二维CAD证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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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一系列的课程变动以及三维CAD变成二维CAD后,董小姐意识到自己可能被忽悠了。于是,董小姐要求该机构全额退款,但该机构以她已参与课程为由,拒绝全额退款,并给出扣除2000元的方法解决该事宜。而董小姐表示,学员们需等到该机构招到填补学员后,才能领到全额退款,董小姐当即拒绝签订该方案合同。据了解,该机构CAD课程报名的学员将近20人。

而后,记者联系到了深圳市南山区深洲职业培训中心的前台李小姐,据称,扣除2000元是出于董小姐等学员已参与二维CAD课程,并表示2000元属于教育成本。但李小姐并未明说在签订合同前,是否告知董小姐先参与二维CAD考试才能参与三维CAD考试的情况。

董小姐的说辞是扣除了2000元后,等该机构找到替补学员后才予以全额退款。该机构则表示扣除2000元,是因为董小姐已经参与课程,这2000元作为机构培训董小姐等学员的成本。由此可见,双方言辞并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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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本案例这样的退费纠纷在生活中比较常见,那么当消费者遇到退费纠纷时该如何维权呢?

其一,如果该培训机构存在欺瞒行为,在签订协议前并未表明课程的安排情况,而课程后期已经存在了延误学员考证时间的情况,即与事前协议不一致。则双方订立的合同为可撤销合同,受欺诈方董小姐等学员享有撤销权,可在一年的除斥期间内,行驶撤销权,以诉讼或仲裁的方式撤销合同。合同撤销后,该培训机构取得的所有学费应予以返还,并赔偿董小姐等学员所受到的损失。

其二,若该机构不存在欺诈行为,而双方的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机构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致使董小姐等学员不能实现合同的目的,学员们可以行使法定解除权。采用通知的方式,通知机构解除合同,口头或书面通知均可,无须以诉讼方式行使法定解除权。该机构已构成了根本违约,所以董小姐等学员可以向机构主张违约损害赔偿。

其三,若董小姐参加的二维CAD课程,合同并无规定的话,原则上是无需给予费用的。该机构扣除董小姐的2000元也存在不合理性。

综上所述,若培训机构存在欺诈行为,学员们可行使撤销权从而撤销合同。若培训机构不存在欺诈行为,学员们可以认定该机构存在根本违约,可主张违约损害赔偿。因是合同上的行为,当事人可以协商退款,若退款协商不成,最有效的方法即是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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