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勰智在线科技有限公司
30.95 %
解决率
3338
访问量
企业名称:
成都勰智在线科技有限公司
官网:
-
分享 分享
纠错
举报
客服电话:
-
售后政策:
-
品牌简介:
-
投诉成都勰智在线科技有限公司退款问题
今年5月初,我院某老师通过抖音平台联系本人,表示可为我提供兼职机会,并推荐一项“先学后付”的课程服务。对方承诺该课程系直播形式,并保证在两年内完成教学。 8月29日,因课程进度较快、学习困难,本人通过微信向该培训老师提出更换讲师的请求,对方应允将安排进度更慢的课程。然而至9月1日,该机构老师又表示无法更换主讲教师。经多次追问,其承认所谓第一遍与第二遍“直播课”的内容完全一致,包括语速和表述均高度雷同,明显不属于真实直播,该行为已涉嫌虚假宣传与教学欺诈。 该机构未在事前就课程性质与安排向本人作出充分说明,侵犯了本人的知情权与选择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二十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关于格式条款及欺诈行为的规定,构成违约。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关于欺诈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本人正式提出如下诉求:要求解除本培训合同,并请求退还全部已支付学费共计人民币壹仟伍佰肆拾捌元整(¥1548元)。
投诉问题
退款问题、涉骗、虚假宣传
已完结
诱导报名未提供服务要求解除合约
本人于2025年8月26日在成都勰智在线科技有限公司报名原画基础班+角色设计班,学费6856元,机构诱导报名机构先是聊天,然后开始宣传课程,并不停的诱导我去报名,目前没有接受服务,老师不负责,退学不处理,请求解除合约!
投诉问题
退款问题、诱导消费、虚假宣传
处理中
成都勰智在线科技虚假宣传诱导签约并存在霸王条款
我于2025年8月26号经抖音平台博主视频推荐,说空余时间可以学习画画赚兼职,报名前的直播课还说此优惠享受者只有6名学生,抓紧时间报名,实则课程是虚假宣传,利用学生特别想要赚快钱的心理,抓住这2点,对学生实行欺诈,还用合同进行威胁,实则签合同的过程都有进行微信语音通话来对你套近乎,影响你看相关合同。本人过于单纯,于当天下午就签下了所谓的合同还绑了银行卡,和交付了定金100元,实则上合同里暗藏了霸王条款,对乙方造成了威胁,并且他们的课程我一节都没有看过。后面发现这个课程全是欺诈行为,侵犯本人知情权和消费权,希望有关部门介入,本人要求该公司解除合同和解绑银行卡。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诱导消费、虚假宣传
处理中
诱导消费及霸王条款问题
我于2025年8月26日在抖音某博主评论区看到博主本人发的绘画教程链接,点开后显示添加微信,加了微信后对方预约了直播课程介绍,后有诱导消费100元进去vip 课程班,并诱导签署合同先学后付,且申请退课对方要求赔付违约金,合同内大量霸王条款,申请解约也遭到拒绝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退款问题、诱导消费
已完结
成都勰智在线科技诱导消费涉*
本人于2025年4月12日,通过抖音接单广告认识到对方,对方自称是老师,是成都勰智在线科技有限公司的老师,对我宣传声称学习他们公司的课程可以接单,以接单为噱头诱导我变相的买他们的课程,并且发出一系列接到单的成功案例给我看,对我进行诱导消费,夸大宣传课程质量,课程价格为6292元,由于本人是大学生,经济能力有限,对方就诱导我交了100元的订金,并且诱导我去办理了课程分期付款,于是我看了8节课程,发现课程并没有任何作用,还不如外面免费学习的课程,于是我在各大平台查到类似公司,就是以这种方式诱导我们消费,夸大宣传课程质量,受害者众多,完全属于欺诈行为,我提出退学解约,退回我三期交1648元 ,对方以各种语言诱导宣传并且以缴纳高额违约金扣除费阻止我退学解约,并且又给我看了他们接单挣到的钱有多少多少,又对我进行了一遍阻挠,在我意识到之后我还是要求解约,因此,请求相关执法部门介入,维护我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一: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第26条规定:第9条: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有权拒绝强制消费交易。第26条:教育机构以格式条款方式做出免除其责任、排除消费者权益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修改格式条款无效。 二: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本法保护。”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早已明确:教育培训属于消费行为(参考(2020)最高法民再21号判决)。
投诉问题
诱导消费、涉骗、虚假宣传
已完结
诱导消费与虚假宣传要求退费
我与7月30日在某视频平台博主评论区了解到这个勰智在线文化公司 加到一个老师是成都勰智在线科技有限公司的老师 对我进行一系列的宣传她们公司可以学习板绘 进行接单赚钱 并多次承诺“学习第一个月接单就可以赚够第二个月的学费” 对我进行诱导消费 夸大宣传课程质量 课程总价为6856元 先交100元定金 诱导我进行分期付款合同办理于是我看了学习课程 发现并没有作用 变想解除合约 结果其老师告诉我 要付20%综合成本 支付2000余元才能解除合约 如果没有按时缴纳学费便要起诉我 她们的合约便是不平等的 这只是一个插画课 她侵犯到我的消费权 我要进行退费还要收取高额费用 并且有些语言说不按时缴费她们合约有我的信息就要起诉我 ?我觉得作为中国人民我有维护自己利益的权利 所以进行投诉 维护自己权益
投诉问题
退款问题、诱导消费、虚假宣传
已完结
成都勰智在线科技有限公司诱导消费及虚假宣传要求退费
我于2025年4月25号经抖音平台博主视频推荐,起了好奇心以及一些他们的诱导行为,说该公司是为了国家培养绘画人才才进行的一些优惠行为,还说此优惠享受者名额有限,仅限前20位,需要抓紧时间报名,实责课程是虚假宣传,利用学生的无知以及特别想要兼职的心理,抓住这2点,对学生实行欺诈,还用合同进行威胁,实则签合同的过程都有进行微信语音通话来对你套近乎,当时本人还没有成年,我就提出了我没有成年是否可以兼职,当时那个老师没有拒绝我,并且多收了我200,在我成年后,2025年6月5号让我签下了所谓的合同,并且让我绑定本人的银行卡,美名其曰方便收自己做完单子之后的钱,因为我的忙碌我完全没有时间学,只看了一节先导课,就没有再看过,知道他们催我交钱,才想起来分期付款这件事,我提出退学,被拒绝,这些老师甚至公司名字都不一致 所以本人要求该公司解除合同,取消分期,把我的学费一并退回
投诉问题
诱导消费、涉骗、虚假宣传
已完结
诱导消费与虚假宣传导致权益受损
我于2025年8月15日在电商平台无意刷到画画兼职课程教学,在工作人员介绍课程时多次强调学完即可轻松,兼职阶段平均收入可达到百元。与多家企业合作,包就业推荐,刻意扩大学习收益,模糊实际的就业及兼职的难度更造紧迫。通过限实优惠名额有限,制造虚假的稀缺镜头。时间压力用到本人在仓促中做出支付的决定,而非基于对课程充分的了解和自主判断。(诱导消费) 诱导分期付款,解约需要违约金。 课程质量差,与宣传的课程严重不符 上述行为导致本人在被诱导的情况下支付了课程费用时发现实际情况与宣传严重不符的权益。上述行为导致本人在被误导的情况下支付了课程费用,事后发现实际情况与宣传严重不符,权益受到侵害。特此说明相关情况,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公司在与学员签订的合同中存在诸多不合理条款,并用这些条款胁迫学员交违约金。(签订不合理条约) 我的诉求是:退还629违约金并道歉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教育机构以格式条款方式作出免除其责任、排除消费者权益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该格式条款无效。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诱导消费、虚假宣传
已完结
成都勰智在线科技诱导消费及退款问题
本人2025.7.10 在 成都勰智在线科技有限公司 报名原画课程,支付6876元,该机构诱导,通过抖音接单广告,认识到对方,加上对方微信后,对方自称是成都勰智在线科技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机构老师一直推销课程,给本人看其他学员的成功案例引诱本人,给本人办理先学后付说学费无压力,课程质量不好,请求取消分期!
投诉问题
诱导消费、虚假宣传、服务质量差
处理中
投诉成都勰智在线科技有限公司诱导消费
本人于2025年6月13日,通过抖音平台的接单推广广告接触到对方,对方自称是成都勰智在线科技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其向我宣传称,学习该公司的课程可以接单挣钱,并以“挣钱”为噱头诱导我变相地购买课程,还向我展示了一系列声称“已挣钱”的成功案例进行诱导消费,同时夸大宣传课程质量。该课程价格为6756元,由于本人是大学生,经济能力有限,对方便诱导我交了713元订金(有转账记录/聊天记录为证),并诱导我通过第三方平台办理了课程分期付款(分期合同/平台记录可查)。 我在签订合同后,观看了几节课,发现实际情况与他们宣传的完全不符。我想解除合同,对方却以高额违约金为由不让我退,还威胁要起诉我。由于我缺乏相关经历,当时感到害怕,便不敢再提退款。之后我又看了十多节课程,发现实际授课内容多为该公司内部使用的资料,与宣传的“可接单挣钱”的课程内容关联性极低,且课程内容无实际价值,甚至不如外面的免费课程。而且一直到现在都没赚回一分钱还付了713元。 随后,我在黑猫投诉、企查查等平台查询到,成都勰智在线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大量同类投诉,均涉及严重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夸大课程质量等问题,受害者众多,其行为完全属于欺诈。为此,我再次提出退学解约,但对方以各种话术诱导我继续履约,并以缴纳高额违约金为由阻止我退学解约。 因此,我请求相关执法部门介入,维护我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一、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第26条规定: - 第9条: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有权拒绝强制消费交易。 - 第26条:教育机构以格式条款方式做出免除其责任、排除消费者权益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该格式条款无效。 二、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本法保护。”参考最高人民法院2025年3月14日发布的《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教育培训属于生活消费领域,受消费相关法律保护。 此外,我所观看的课程毫无实际作用,与你们承诺的“包能赚回钱”完全不符,至今我未通过课程获得任何收入,这显然是对承诺的违背。我可以放弃索要713元订金,就当是为这段经历支付的费用,恳请你们立即为我解除合同。
投诉问题
诱导消费、涉骗、虚假宣传
已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