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於2024年5月14經微信平台進入同程網購買4張6月15-20香港至大阪的來回機票,購買後發現同程網 存在嚴重誤導消費者的欺騙性,經過溝通對方理據是說我沒有事先咨詢貴司或航空公司,這責任不在於他們。是我咎由自取。我在購票前搜索時, 前面2個價格清楚標識 無免費托運行李,第三個價格 標識 行李以航空公司公佈為準。我就進一步點進去了解,發現無免費行李圖案指示圖用紅色字清楚標明無免費托運行李X,我購買的 以航空公司公佈為準的 圖案 清楚標明 還是以航空公司公佈為準,故我認為這明顯就是 同程網 故意明顯以 取巧營商手法欺騙消費者以達到目的。購買後我將2個有關行李規則,發到 同程網微信職員咨詢 問對方 這2個行李圖案有沒有差別,對方明確的回答我 圖1無行李額 圖2有行李額,這足以證明跟我的認知是一樣的,我購買的是有行李額的。於14號我第一時間聯繫同程網,對方無知的告訴我,我為什麼沒事先咨詢航空公司,我都還沒購票好,航空公司怎麼會回答我。。。同程網於15號早上工號99****00說貴司同意以現金劵200元作為補償,本人以第一時間拒絕。本人堅信我不是第一個消費者給誤導欺騙了,故本人堅持要通過貴處將事情公佈,以免更多消費者受騙上當。本人居住於香港的。手機號碼:852 66****22.大陸一卡兩號:150****9822.郵箱:gy****22@****. 本人名字:謝金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