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退款
秀动平台虚假宣传,拒绝退票,存在冒用工商营业执照嫌疑
本人和朋友于2024年4月30日于秀动平台购买5.24在杭州大麦66********se的DDG邓典果演出票2张,订单编号为xd****39****27****52。现因临时有事无法参加,但是秀动平台不予退票且称有相关字样。经查阅,(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二)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影院计算机售票软件系统技术规范》的第三部分第4条规定,"售票软件应具有退票功能,并建立相应退票记录。同时,本人发现秀动平台上显示本次演出的主办方与成都文旅部门(秀动公司所在地)告知的主办方有较大出入,存在冒用工商营业执照的可能。现进行投诉,希望开通退票渠道,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