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秀动虚假宣传”相关投诉
已完结
Mao Live House跨年活动涉及虚假宣传
Mao Live House跨年活动虚假宣传,没有倒计时仪式,只有一个强行插入的倒计时视频,播放很长一段时间的视频,提前不写表演阵容只写了乐队表演但跨年场全程全是说唱,说唱专场你可以注明好么?票价这么贵拿视频来糊弄完全是诈骗。
已完结
投诉秀动虚假宣传
之前买了演唱会的票花了158块钱,现在学校通知可以免费观看,免费送票,那我们花钱了的能不能退款。我们买票的时候也没说有免费的票啊,是不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呢,有欺诈的嫌疑呢。
已完结
主办方秀动违反规定,拒绝退票,损害消费者权益
主办方及票务方不履行“三包”规定 依据:①《民法典》规定,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 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明确指出,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售票平台不能改退票的单方面规定,构成了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而限制、排除了观众在合理时间内退票或者转让的合法权益,加重消费者责任、减轻经营者责任,违反了相关法律的明确规定,属于无效的"霸王条款"。 ③在2020年10月23日公布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下列性质的商品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一)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二)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三)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第八条明确规定大型演出活动实行实名购票和实名入场制度,每场演出每个身份证件只能购买一张门票,购票人与入场人身份信息保持一致。主办方进行多平台售票,但却未建立起相应的信息互通交流机制,违背《通知》中的一证一票原则,同时也违背自己规定的一证一票。 此外,第九条还规定了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建立大型演出活动退票机制,设定合理的梯次退票收费标准,保障购票人的正当退票权利。秀动/大麦并未开通退票渠道,保障购票人正当退票权利,违反规定。 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联系处理,督促主办方开通退票渠道,及时制止乐迷损失!
已完结
投诉秀动虚假宣传
主办方及票务方不履行“三包”规定 依据:①《民法典》规定,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 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明确指出,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售票平台不能改退票的单方面规定,构成了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而限制、排除了观众在合理时间内退票或者转让的合法权益,加重消费者责任、减轻经营者责任,违反了相关法律的明确规定,属于无效的"霸王条款"。 ③在2020年10月23日公布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下列性质的商品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一)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二)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三)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第八条明确规定大型演出活动实行实名购票和实名入场制度,每场演出每个身份证件只能购买一张门票,购票人与入场人身份信息保持一致。主办方进行多平台售票,但却未建立起相应的信息互通交流机制,违背《通知》中的一证一票原则,同时也违背自己规定的一证一票。 此外,第九条还规定了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建立大型演出活动退票机制,设定合理的梯次退票收费标准,保障购票人的正当退票权利。秀动/大麦并未开通退票渠道,保障购票人正当退票权利,违反规定。 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联系处理,督促主办方开通退票渠道,及时制止乐迷损失!
已完结
投诉秀动虚假宣传
理由:南宁市将于12月16号和17号举行W-pop音乐节,此次音乐节举办地点在南宁,南宁市文旅局作为属地,应加强大型演出活动规范管理,确保大型演出活动平稳有序举办。然而,在此次音乐节售票过程中,南宁市文旅局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 公安部2023年9月12日发布的 〔2023) 96号文件文化和旅游部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规范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辰的通知》第(八 条中明确表示:“大型演出活动实行实名购票和实名入场制度,每场滨出每个身份证件只能购买一张门票,购票人与入场人身份信息保持•",但此次音乐节分为四个购票平台,每个平台都可以用同一张身份证重复购票。第(九)条中”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建立大型演出活动退票机制,设定合理的梯次退票收费标准,保障购票人的正当退票权利。"但此次售票过程没有设置退票渠道。诸如此类问题还存在很多,南宁市文旅局没有按文件要求监管演出单位导致售票秩序混乱。 本人在此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责令南宁市文旅局落实监管责任规范该演出的秩序
已完结
秀动虚假宣传
南宁市将于12月16号和17号举行W-pop音乐节,此次音乐节举办地点在南宁,南宁市文旅局作为属地,应加强大型演出活动规范管理,确保大型演出活动平稳有序举办。然而,在此次音乐节售票过程中,南宁市文旅局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公安 部2023年9月12日发布的[2023] 96号文件《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规范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第(八)条中明确表示:“大型演出活动实行实名购票和实名入场制度,每场演出每个身份证件只能购买 - -张门票, 购票人与入场人身份信息保持- -致。”,但此次音乐节分为四个购票平台,每个平台都可以 用同- -张身份证重复购票。第(九) 条中“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建立大型演出活动退票机制,设定合理的梯次退票收费标准,保障购票人的正当退票权利。” 但此次售票过程没有设置退票渠道。诸如此类问 题还存在很多,南宁市文旅局没有按文件要求监管演出单位导致售票秩序混乱。本人在此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责令南宁市文旅局落实监管责任,规范该演出的秩序。
已完结
投诉秀动虚假宣传
南宁市将于12月16号和17号举行W-pop音乐节,此次音乐节举办地点在南宁,南宁市文旅局作为属地,应加强大型演出活动规范管理,确保大型演出活动平稳有序举办。然而,在此次音乐节售票过程中,南宁市文旅局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公安 部2023年9月12日发布的[2023] 96号文件《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规范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第(八)条中明确表示:“大型演出活动实行实名购票和实名入场制度,每场演出每个身份证件只能购买 - -张门票, 购票人与入场人身份信息保持- -致。”,但此次音乐节分为四个购票平台,每个平台都可以 用同- -张身份证重复购票。第(九) 条中“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建立大型演出活动退票机制,设定合理的梯次退票收费标准,保障购票人的正当退票权利。” 但此次售票过程没有设置退票渠道。诸如此类问 题还存在很多,南宁市文旅局没有按文件要求监管演出单位导致售票秩序混乱。本人在此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责令南宁市文旅局落实监管责任,规范该演出的秩序。
已完结
秀动虚假宣传,要求退款
由:南宁市将于12月16号和17号举行W-pop音乐节,此次音乐节举办地点在南宁,南宁市文旅局作为属地,应加强大型演出活动规范管理,确保大型演出活动平稳有序举办。然而,在此次音乐节售票过程中,南宁市文旅局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公安部2023年9月12日发布的[2023]96号文件《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规范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第(八)条中明确表示:“大型演出活动实行实名购票和实名入场制度,每场演出每个身份证件只能购买一张门票,购票人与入场人身份信息保持一致。”,但此次音乐节分为四个购票平台,每个平台都可以用同一张身份证重复购票。第(九)条中“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建立大型演出活动退票机制,设定合理的梯次退票收费标准,保障购票人的正当退票权利。”但此次售票过程没有设置退票渠道。诸如此类问题还存在很多,南宁市文旅局没有按文件要求监管演出单位导致售票秩序混乱。本人在此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责令南宁市文旅局落实监管责任,规范该演出的秩序。
已完结
投诉秀动虚假宣传
不同的价格却是跟别人一样的座位区 要求平台合理解释退款 欺骗消费者
已完结
投诉秀动霸王条款和无端跳票问题
因为我用同一身份证,在不同平台抢到了同样的票,但是又因为强实名制的原因,于是向票星球在线人工客服申请退票退款。我也要求能不能更改观影人也不同意,加上演唱票也没有发货,而且不影响二次销售。更何况我也不能同一场演唱会那两张演唱会去观看,而且这样会增加我的经济负担。 因此我想申请退票退款。但是票星球坚持以公告说明为由不予退票。我申请退票理由有如下依据:①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減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所以,票星球所称的公告内不准退票的说明是无效的。以及根据客服反映,票星球认为其公告大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应以公告为准,明目张胆藐视法律。②根据我国最新完善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换 暂时办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在网络台购买的商品除第二章外,应予以退。消费者处干弱垫地位需要法律的支持和保护,而服务提供方的“霸王条款”行为,也是对法律的蔑视。服务提供方主张演出票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换的行为: 违反了《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的规定。且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25条,演唱会门票作为网购商品必须要接受七天无理由的退款。③ 服务提供方主张的时效性不成立:演出是(时间),距现在还有(时间)。且当前购买的产品属于预售商品,目前主办方并未出票,更不用说没有收到任何的纸质票。④ 根据《民法典》,不能改签不能退票的规定,属于网络购票平台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将此种格条款认定为无效条款,也就是所谓的“霸王条款”。基于上述理由,本人在与服务提供方协商未果后,投诉至市场间管部门,要求服务提供方按照法律规定如实履行退还义务。演出门票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的除外的四种情况,所谓不退不换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小程序
消费保小程序
APP
消费保APP下载
公众号
消费保微信公众号
反馈
客服
投诉业务专属客服
商城清洗业务
专属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