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司郎芥末现黑色异物要求赔偿

网友保保_3c7126a6

已完结

时间:2025年11月27日17:08分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56号丽影广场C 区F2层寿司郎丽影广场店 事情经过:本人在该店食用三文鱼寿司时,发现搭配的芥末中存在黑色异物,疑似昆虫尸体;当即向店员反馈后,店员将含有异物的芥未带走,未向我提供留存证据的机会。后续商家称该异物为“山葵根",但山葵根并非市售芥末的正常可见成分,且食品包装/菜单中未提示芥末会含有此类固体杂质,该异物属于“混有异物”的感官异常情形。我因该问题要求免单补偿被拒,最终仅免了15元茶碗蒸。 具体诉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混有异物、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案涉芥末存在可见异物,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第一百四十八条: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赔偿金,不足一千元的按一千元主张。基于此,要求该店支付法定最低赔偿金1000元

消费保投诉平台自动完结
处理结果
很抱歉地通知您,我们非常重视您的投诉并一直在积极跟进,但是由于未获得投诉品牌方的有效回复,我们不得不自动关闭该投诉。即使该投诉已经自动关闭,您仍然可以重新发布投诉,并向我们提供更多证据和信息,以便我们更好地协助您解决问题。
消费保投诉平台跟进
跟进内容
投诉已转至企业处理,请留意事件进展。
消费保投诉平台审核通过
审核结果
您的投诉已审核通过,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投诉
用户发起投诉
评论 0
头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