悟空易职虚假宣传诱导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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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5年2月通过悟空易职(成都)教育咨询有限公司销售曾上芯推荐,报名“央国企求职全流程服务·领航班”并与悟空易职(天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全额支付服务费用12800元。报名时,销售作出“服装表演专业可投递烟草局、发给本人家长的各省893家国企名录以及145家央企名录中的公司本人都可以投递、10年以上央国企hr给我优化简历、老师一对一给我做针对性投递、发公司的定位在成都熊川金融中心”等核心承诺,是本人付费以及考量该家机构是否正规、是否值得信任的关键依据。 经官方查询悟空易职成都、天津两家公司混同经营,天津悟空易职持有成都悟空易职99%的股份,并经查询成都分公司并无人力资源许可证、办学许可证 ,天津公司没有办学许可证 超出经营范围开展职业中介和教育培训活动,也在此请相关部门对他们进行查处。 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证 悟空易职成都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地址与销售给我发的实际经营地址不符,属于《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服务的提供者(公司)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形,完全是虚假宣传,企图获取消费者信任来诱导消费。 经*企业信用系统查证,悟空易职(成都)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信息,说明其存在“通过虚假信息诱导消费,后续逃避责任”的主观恶意,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欺诈行为”的认定标准。 且后续机构未履行其主要核心服务:推送的岗位均为“三不限、社招、非服装表演行业、需要硕士学历、需要1-2年工作经验”没有宣传时所说的专业团队1v1定制性的进行推岗,与本人专业及需求的央国企职位完全不符,我和家长多次主动催促推岗,且明确了目标岗位方向,但机构的推岗存在匹配度不足、响应滞后的问题;且后续这几天的岗位竟然是班主任推荐的,完全的与宣传以及合同中的内容不符;中途本人因毕业设计明确告知暂时无法投递后,机构未提供灵活调整服务,仍旧机械性的在群里发链接,没有起到督促、帮助、辅助的作用;投递遇技术问题时仅提供无效建议,未履行“全流程投递辅助”请义务,且未能给我提供上课老师的各种资质;此外,合同中“签订前口头/微信约定均被合同代替”的条款为无效格式条款,未履行提示说明义务;此机构在消费保等各大*台上均有大量的消费者投诉,证明机构“存在惯常的违法违规行为”,在此我提出要求机构退还我至少60%的报名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