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便利店销售过期鸡肉丸食品

网友保保_yxUNsYM0

已完结

本人于2025年12月6日通过淘宝闪购渠道在“全家便利店(昌岗东路店)购买了鸡肉丸食品,该食品生产日期为2025年9月2日,保质期为3个月,收到食品当日已过期3天以上,商家明知商品过期仍销售,违反食品安全法等规定,诉求:要求对该商家进行停业整顿处罚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支付赔偿金1千元。

消费保投诉平台自动完结
处理结果
很抱歉地通知您,我们非常重视您的投诉并一直在积极跟进,但是由于未获得投诉品牌方的有效回复,我们不得不自动关闭该投诉。即使该投诉已经自动关闭,您仍然可以重新发布投诉,并向我们提供更多证据和信息,以便我们更好地协助您解决问题。
消费保投诉平台跟进
跟进内容
已联系企业进行处理,请留意后续跟进情况
消费保投诉平台审核通过
审核结果
您的投诉已审核通过,【消费保】正在联系该企业,若企业暂未响应,*台将会持续通过邮件/电话/短信等其他方式联系企业,您可通过消费保官方服务号关注投诉处理进展。
用户发起投诉
评论 0
头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