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台未提供商家信息及赔付
网友保保_q7vlHauH
投诉 致:消费保 本人于2024年4月12日22.09分在贵*台[店铺:瑞士名品店]购买法赫曼金骑士手表(订单号:6928****4926,),商家承诺5年质保。现商品两次故障后彻底损坏,商家失联且店铺关闭。多次投诉至抖音*台,拒绝处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贵*台需: 1. 提供商家真实信息(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2. 启动保证金先行赔付货款99元及500元赔偿(因商家涉嫌虚假宣传)。 若贵*台拒绝履行义务,本人将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台未尽审核义务,并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连带责任。 投诉人:许* 联系方式:[手机188****9110邮箱86****897@****] 日期:20151年12月11日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44条 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 - 网络交易*台责任: 1. 若*台无法提供商家真实信息(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消费者可要求*台先行赔偿; 2. 若*台明知或应知商家侵权(如售假、虚假宣传)却未采取措施,需与商家承担连带责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38条 电子商务*台经营者未尽审核义务或未采取必要措施的,承担连带责任。 - 责任情形: 1. 知道或应当知道商家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商品或侵害消费者权益,未采取下架、封禁等措施; 2. 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如食品、药品)未尽资质审核义务,造成损害。 - 后果:消费者可要求*台与商家共同赔偿全部损失。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509条 当事人应全面履行合同义务,遵循诚信原则。 - 核心要求: 1. 商家需按约定履行质保承诺(如5年质保); 2. 若商家退店或失联,仍需承担合同义务 3. 消费者可要求*台或商家继续履行义务或赔偿损失。退货退款;并赔偿不低于500元精神损失费。 4.赔理道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