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慧育贤教育虚假宣传诱导贷款拒不退款

网友保保_cERzwT5n

已完结

2025年8月24日我通过抖音了解并报名了启慧育贤教育科技(武汉)有限公司(现改名:星屿(武汉)科技有限公司)5480元的自考专科助学服务,并为我办理了分期付款我先付了548诱导我贷款,报名当天告知今年10月分参加第一次考试,第二天也就是8月25日在招生老师推荐的班主任那得知要2026年四月份才考,立马发现被*当时就想要全额退款,但机构却拒绝退款。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费;因教育培训合同性质不适于强制履行,消费者亦有权要求退还全部费用。另外教育机构以格式合同约定为由拒绝退费没有依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教育机构以格式条款方式作出免除其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不公*、不合理的规定,该格式条款无效。现向贵部门发起投诉,希望可以帮忙处理。具体诉求1.立即解除培训合同,并全额退款。2.行政处罚:提请部门对星屿(武汉)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服务违约、拒绝退款等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消费保投诉平台自动完结
处理结果
很抱歉地通知您,我们非常重视您的投诉并一直在积极跟进,但是由于未获得投诉品牌方的有效回复,我们不得不自动关闭该投诉。即使该投诉已经自动关闭,您仍然可以重新发布投诉,并向我们提供更多证据和信息,以便我们更好地协助您解决问题。
用户补充投诉
补充内容
我于8月24日在抖音看到信息,报名了启慧育贤教育科技(武汉)有限公司的自考课程,支付了548元注册费,目前还未注册考籍,签了第三方分期协议,总共5480元,在签订过程中对方没有告知我违约金,并且承诺不过包退,就放心签订了,但后期我一节课都没上,一点服务都不存在,督学班主任也没有进到相关义务,60天后10月24日我提起解除学*合同,立马查到该公司的经营范围只是教育咨询公司,不具备教育培训资质,违反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校外培训机构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并且,该公司宣传“圆梦助学”,有*补贴学费3000元,涉及虚假宣传,违规招生,因此我立刻申请退学退款,我未上到任何课程,但是该公司要求付30%违约金加课时30%才能退款,我认为不合理。课程未实际履行,机构无明显损失,30%违约金远超合理范围,根据《民法典》第585条,违约金应以实际损失为淮。即使是诉讼也是主张违约金5-10%。未开发票。机构隐瞒关键合同条款,违约金信息,存在严重欺诈行为。引导我到第三方机构易单通微信公众号分期付款支付学费,没有开发票。提出退课需要支付违约金30%,并且合同里没有违约金的具体内容,此行为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未履行真实、全面的告知义务,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其次合同上压根并没有标明违约金这个条款,并且报名时也没有提示清楚,根据《民法典》第496-498条,若合同是培训机构单方面提供的格式合同,且未对高额违约金条款进行显著提示,学员可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不合理的规定(如未开课却扣高额违约金),否则内容无效。并且该合同关于消费者权力地方都是被限制的,加了很多责任,大多是霸王条款。我多次与机构协商无果,对方坚持高额违约金我的诉求是要求机构降低违约金比例到百分之五( 或全额退款),并解除分期,按公*原则处理退款事宜,烦请协助调解,谢谢。 我的诉求是:1.解除与启慧育贤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合同 2. 终止启慧育贤办理的武汉登科状元教育的月付分期(4932元分9期) 3. 退还我548元首付款和分期已付款 4.删除我的个人信息,不得对外泄露。 对于此件事,我会维权*磕到底,这是我赚来的血汗钱。 星屿 (武汉) 科技创新有限公司 (曾用名:启慧育贤教育科技(武汉)有限公司)法人:谢作财,号码:
消费保投诉平台审核通过
审核结果
您的投诉已审核通过,【消费保】正在联系该企业,若企业暂未响应,*台将会持续通过邮件/电话/短信等其他方式联系企业,您可通过消费保官方服务号关注投诉处理进展。
用户发起投诉
评论 0
头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