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ELEVEN食品混有异物拒赔1000元

网友保保_cV1OX782

处理中

我于12月10日在广州越秀区7-ELEVEN中华广场1586店购买了金额为15.84元的商品(未打印小票,),其中一款9块多的芝士奶酪泡芙食品包装内部混有异物,商家检测结果显示该食品混入异物系生产问题。我作为消费者,曾通过电话与商家沟通赔偿事宜,商家仅同意按价款10倍赔偿,而且态度强硬,告知我本人没有受到损害的情况下拒绝赔偿1000元,说不符合食品安全法148条规定,说我吃了出现问题就医后才能进行赔偿1000元。我希望依据相关法律要求赔偿1000元。目前我已将问题食品按厂家要求寄回,尚未保留食品实物,也未获取商家出具的书面检测结论(商家拒绝出示),等了3个工作日之后后续与商家沟通的方式为电话沟通。希望有关部门能给普通消费者一个维权的帮助

用户补充投诉
补充内容
我是电话沟通的,当时没有录音,东西他们已经回收了,也核实过了。我不知道还要补充什么材料
消费保投诉平台跟进
跟进内容
已联系企业进行处理,请留意后续跟进情况
消费保投诉平台审核通过
审核结果
您的投诉已审核通过,【消费保】正在联系该企业,若企业暂未响应,平台将会持续通过邮件/电话/短信等其他方式联系企业,您可通过消费保官方服务号关注投诉处理进展。
用户发起投诉
评论 0
头像
投诉信息
7-eleven便利店 7-eleven便利店客服售后投诉维权中心
投诉诉求:
涉诉金额:
1000元
投诉编号:
100164915
立即发布投诉 >
一切形式的刷单返佣、充值提现都是诈骗。消费保平台处理投诉不收取任何费用,同时消费保工作人员不会在评论区留下任何联系方式联系投诉人,请不要随意相信通过微信及QQ联系的陌生人,更不要给陌生人汇款,谨防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