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Eleven森兰美伦店销售临期跳跳糖巧克力存质量问题
今天也就是2026年4月30日我老公带我5岁的儿子去下图中的7-ELEVEN森兰美伦店买零食,小朋友在付款柜台那边看中了一款跳跳糖巧克力,回家后就和我一人一半一起分享巧克力。小孩子很想吃,吃得很快,等我把巧克力放进嘴巴的时候他已经吃完了,但我吃的时候发现巧克力质量有问题,首先吃巧克力的感觉像在吃蜡一样的口感,其次它里面添加的跳跳糖已经完全不跳了只剩下甜味,感觉像是放久了。于是我看了一眼保质期,12个月的保质期还剩下15天就过期了,如果知道马上过保质期的话,我们肯定不会给孩子买的。而且我们买的时候这家商店根本没有贴临期的告知,甚至是按原价卖的。我查了一下豆包,这样的行为违反了《消保法》《反食品浪费法》《价格法》《食品安全法》,可退一赔十(保底1000元)。我回去找商店的店员理论,店员觉得完全没问题,我提出退一赔十不需要保底1000元,只为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也不同意,说最多只能退一赔三。我觉得这家店的管理和对法律的条例认知有问题,现在我的诉求是按照退一赔十保底1000的律条,要求他们赔偿1000元。如有需要我可以提供跟店员沟通时的录音。
投诉问题
服务问题、质量问题
处理中
7-ELEVEn昌邑店售过期槟榔致身体不适
投诉对象:山东众邸便利生活有限公司(7-ELEVEn潍坊昌邑颐城华府店)
投诉时间:【2026年4月27日】
投诉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32****5653】
投诉内容:
本人于【2026年4月22日12:21】在7-ELEVEn潍坊昌邑颐城华府店购买槟榔,付款金额50元,订单号:20************************23。
购买后发现商品包装存在明显异常:
1. 包装袋中间有非正常裂缝,并非商家所说的透气阀;
2. 怀疑生产日期编码为后喷码,存在篡改日期的嫌疑。
食用该商品后,本人出现浑身发痒、腹泻等身体不适症状。
本人多次与门店客服沟通,商家不仅拒绝承认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也拒绝提供对应批次的质检报告和进货凭证,更拒绝按法律规定进行退款和赔偿,态度敷衍、推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投诉诉求:
1. 要求商家全额退还商品货款50元;
2. 要求商家按法律规定支付赔偿金1000元;
3. 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对该门店的商品质量和进货渠道进行核查;
4. 要求商家对本次事件进行书面道歉。
投诉问题
包装破损、态度恶劣、质量问题
处理中
711便利店兜售变质酸味速冻食品
四月二十六日14.36分付款两个速冻现场加热牛肉饼取回家中不到十分钟使用吃出明显不正常变质酸味,后会店里联系商家未接,投诉消协才回电,亲口生成此情况为店铺经营中不可避免现象只赔偿66元,本人要求安食品安全法金额不足1000元安1000元赔偿,商家直接无视不给予回复
投诉问题
质量问题
处理中
7-Eleven三明治促销活动误导消费者
2026年4月21日晚上23时左右,7-ELEVEn(福建供销大厦店),三明治货架上将购买任意三明治8折和购买任意三明治送苏打气泡水放在一起,同时标签上没有任何标示告知两个活动不可叠加,旁边还放着气泡水。
该行为系误导消费者购买相关商品,完成库存的清空,抓准了消费者把三明治拿到收银台也懒得再拿回去的心理。
收银员还说没空撤下相关标签,分明是有意为之,此举只会败坏自身品牌形象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服务问题
处理中
7-Eleven店员服务态度恶劣并扔袋
我于2026.4.21在711购买一个玉米、让店员帮忙掰成两瓣 如果不愿意 可以拒绝、店员态度非常恶劣的说:我们没有这个服务。我说那可以拿个袋子给我 我自己掰、店员态度非常之不好的把袋子扔到了地上
投诉问题
服务问题、态度恶劣
处理中
7-eleven龙子湖店售过期氧化雨衣
2026年4月19日在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龙子湖区711便利店购买雨衣(详见图)收费35元,后续出现问题
1.价格虚高,售价35元,但是不符合35元的性价比。
2.质量很差。雨衣内包装含合格证(详见图),说明雨衣出产于2024年,并且保质期10年,但是打开雨衣过程中,雨衣出现了破损,材质已经氧化,不符合使用标准。
基于以上两点,在明知雨衣已经在货架上放置很久(有理由怀疑至少一年),雨衣已经氧化无法使用后,店员依旧售卖给消费者,本人于此要求7-eleven便利店退换本人购买费用35元(详见图)。
投诉问题
质量问题
处理中
7-eleven芋泥卷变质发酸
买的芋泥卷变质了,酸味很明显。不是口味,就是坏了。
投诉问题
质量问题
处理中
7-11崂山院区三明治含蛋壳致呕吐
2026年4月13晚7点35分,我在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崂山院区负一层的7-11便利店购买一些食品,其中包含了一个11.9元的三明治。4月14早食用这个三明治,吃到一半咬到异物,发现是蛋壳。当场恶心呕吐。14上午8点多去店里找工作人员解决,留下我的电话拍了异物照片问了我的诉求后(我的诉求是退款+按照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进行1000的赔偿)让我回去等消息。之后接到一个自称7-11售后的一位工作人员,给我的方案是退还这个有异物的三明治并补偿我一个新的三明治。我坚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标准来赔偿。他给我解读了第148条条款,混淆概念。全程录音。我说那就申请市场监管局介入吧,他说可以,最后也是以调解为主。现在我的诉求就是全额退款那个有问题三明治并且按照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赔偿1000元。
投诉问题
有异物、质量问题
已完结
7-Eleven郴州店售卖过期三明治
3.26日在711郴州北湖步步高新天地店买到过期三明治,工商名称为郴州市灿哥便利超市管理有限公司,店家承认售卖过期食品,拒绝按照法律理赔,严重威胁公共食品健康
投诉问题
经济纠纷、质量问题
处理中
投诉7-eleven便利店虚假宣传
本人于2026年3月26日购买了该品牌
的海盐芭乐风味饮料。发现产品标签存在重大错误:
1. 产品名称为“海盐芭乐水”,配料表中却使用了非规范名称“番石榴(芭乐)色乐浓缩汁”,名实不符。
2. 营养成分表标注“0糖”,但配料表中明确含有“白砂糖”,营养成分表与配料表严重不符,属于虚假标注,涉嫌欺诈。
投诉诉求:
1.要求商家依法退货并赔偿,依据《食安法》148条要求退一赔十(最低
1000元)。
2.要求监管部门对商家及生产商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
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