寓小二房屋维修不力及安全隐患拒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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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2日,与博和(重庆)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租房合同(公司地址:江北区观音桥街道建新北路38号附12号,租房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高新元镜泊西路一号金科东方雅郡2栋2806,合同内约定入住时间9月22日),当时交了押金一千元,租金800元,公司工作人员承诺包房屋设施维修由公司负责,截止12月19日,浴霸都是坏的,也不维修。房租共住了6人。更重要的是该处房屋内没有消防设施,没有疏散指示,灭火器,烟感都是摆设,没有消防维保记录!!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反馈给该公司客服,不整改,态度恶劣。导致不想再租此房屋,于12月19日,已联系公司退费,对方表示不愿意退费,我对此不接受,现要求:尽快协助剩余房费及押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