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铃电动车租赁纠纷及欺诈投诉

网友保保_Tf04tU2e

已完结

我于2025年7月8日于济南历城区融创文旅城点翠园楼下:电动车店铺 租赁一辆台铃电动车。由于当时并没有线上交流以及有录音证据,所以只能提供口头当时约定的内容。在租赁电动车前,商家明确说明:买二手电动车费用为600元(有其他消费者人证),租赁一辆二手电动车为100元/月。由于纠结购买还是租赁,想选择一个更划算的方式进行购置。商家表示,租赁电动车需要付500的押金,车子需要不需要租的时候还回去。但是如果买的话车子就归为自己处置。在纠结租赁还是购买中,商家表示若租的时间长,能租够5个月,那么车子就归我所有,押金退还。所以我选择了租赁,并缴纳500押金。在租了四个月的时候,我问商家是否是租满五个月,车子就是我所有了,商家表示是的。租满五个月,我问商家何时退还押金,商家表示,车子为我所有的意思是:押金不退还,租金交满五个月才算我所有。也就是花了500的押金和500的租金费用。这与我当时租车时跟商家说的不一致。故我跟商家进行协商,商家表示是她当时没有和我讲明白,但押金退还,车子归我是不可能的。故我与商家协商,因在租赁电动车前,我本意是想想根据商家出的价格600元买一辆二手车,而商家再跟我说了租满五个月车子归我后我才决定买改为租赁,所以我与商家协商:事情归根结底,是商家没有表达清晰。所以我协商租金的时候押金500退给我,我再给商家100元加上以前的500租金,作为我购置这辆电动车的费用。商家表示不可以,说这辆二手电动车价值高于600,故我说愿意让商家找一辆价值600的车子换现在的车子。商家态度强硬:现在没有600的车子,现在我要买就是要花500押金和500租金来购买,不然就是车子还回去,押金退还。现在的现状是:我本可以花600元直接购置一辆二手电动车,听了商家的说法才决定要租赁,但不管商家本意是不是我理解的意思,我选择租赁而不是购买是因为商家的话。而现在是我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商家不退还押金,那我就是花1000购买这辆二手车,商家退还押金那我就是花500元就是只租5个月,这都与我当时消费的本意不符合。我拨打了12315热线,是居委会去协商这件事,商家给出三个方案让我们进行选择,我给出一个方案问商家可不可以。商家不认可我的方案,我说那我可以退一步,选择商家的协商方案,然后商家拒绝协商,并让我们把车子还回去,让我们支付500租金租五个月,并且态度恶劣。

用户评价
用户申请完结
申请原因
协商解决
解决方式
已解决
解决方案
其它
消费保投诉平台跟进
跟进内容
您的投诉已成功转至企业处理,后续会由企业与您对接,【消费保】会实时关注您的投诉进展,您可通过消费保官方服务号关注投诉处理进展。
消费保投诉平台审核通过
审核结果
您的投诉已审核通过,【消费保】正在联系该企业,若企业暂未响应,平台将会持续通过邮件/电话/短信等其他方式联系企业,您可通过消费保官方服务号关注投诉处理进展。
用户补充投诉
补充内容
事情处理完成,不用给企业打电话了。
用户补充投诉
补充内容
投诉完结,事情已解决,不需要处理了
用户发起投诉
评论 0
头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