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迪三轮车雨刮器屡修不好要求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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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5年9月在河南省南阳市邓州市的雅迪专卖店(文化路店)购买一辆雅迪电动三轮车。本人于2024年9月在河南省南阳市邓州市的雅迪专卖店(可具体到店名)购买一辆雅迪电动三轮车。车辆购买后不久,雨刮器即出现故障,无法正常使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核心问题:该雨刮器故障,在“三包”期内已累计维修至少三次,但每次维修后均在短期内再次失效,至今(2025年12月)问题仍未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及《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一条,在三包有效期内,同一质量问题修理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 无理遭遇:我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先后向购车门店及雅迪相关售后负责人提出合法的退货退款要求。然而,对方不仅明确拒绝履行法定的“三包”责任,且无法给出任何站得住脚的拒绝理由,其行为已构成对法律的漠视和对消费者权益的蛮横侵害。雅迪官方客服在处理过程中,也仅是记录而无实质推进,敷衍推诿。 投诉诉求: 立即退货退款:要求雅迪方面立即按照*“三包”规定,为我办理该问题车辆的全额退货退款手续。 正式道歉:要求雅迪相关门店及售后为其不承认法律、无理拒绝的行为,向消费者正式道歉。 彻底整改:要求雅迪总部严肃处理涉事门店及售后人员,并加强全国网点的法律法规培训,杜绝此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再次发生。 事实与法律依据: 车辆存在同一质量缺陷(雨刮器故障)。 在“三包”期内,该缺陷经三次维修仍未修复。 法律规定明确,符合退货条件。 经营者(门店/售后)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法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