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保险虚假宣传致经济受损索赔
网友保保_8s9eJQIr
我叫吴海燕(身份证号:460027*********627),联系电话是189****0898,现住址为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华成路46号。我写这封信的目的是投诉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保险”)在保险销售过程中存在的销售误导及不规范操作问题,并恳请贵局协调处理我的退保诉求。 我于2017年通过新华保险的业务员王心怡(当时是朋友关系)购买了多份保险,保单号包括:88********17、88********83、88********00、88********22。王心怡当时到我经营的店面推销保险,在介绍过程中,她多次向我说“有病治病,没病就当存钱”,并将保险与银行理财进行对比,夸大保险的保障范围。由于是朋友关系,我出于信任购买了这些保险,年交保费已持续9年。 但在购买过程中及后续服务中,我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销售过程存在误导:业务员王心怡并未清晰告知我保险合同中的重要条款,例如未解释“现金价值”的概念,也未明确告知我有“犹豫期”,这导致我在不完全了解产品性质和风险的情况下购买了保险。 2.回访环节存在不当指导:购买保险后,业务员指导我如何接听保险公司的回访电话,这可能影响了回访的真实性,使我未能通过该环节再次确认产品关键信息。 3.服务人员变更混乱:目前,部分保单上的业务员已不在职,服务人员也发生过变更。当我问及此事时,对方仅表示“有人服务就行”,这让我对后续服务的稳定性和专业性感到担忧。 4经济压力与退保损失:由于个人经济压力增大,我无力继续承担保费,希望退保。但联系保险公司后,被告知若退保将按现金价值计算,会面临较大的资金损失。我认为这主要是由于销售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所致。 此前,我曾就此事与新华保险沟通,但未能得到满意的解决方案。因此,我恳请贵局能调查核实新华保险在销售上述保单过程中存在的销售误导等问题,并督促其妥善解决我的诉求:我希望能够全额退还我所交纳的全部保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