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眼购票误购演唱会票要求退款
网友保保_85Xo33f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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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2025年12月29日在猫眼购买了张远的演唱会门票,3张演唱会门票共计1740元。本来是*张韶含的门票,一直在刷新突然弹出一个购票页面,付款后才发现不是张韶含的,立即反馈给客服。且当前购买的产品属于预售商品,目前主办方并未票,更不用说没有收到任何的纸质票。违反了《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的规定。且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25条,演唱会门票作为网购商品必须要接受七天无理由的退款。另外,根据广电总局《影院计算机售票软件系统技术规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明确指出,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声明、店堂告知等形式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单方面制定并提示的不支持退款是违法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应,是无效规则、无效提醒,消费者有权不予履行,井要求退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