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百职科技虚假宣传拒不退费
网友保保_ff3getH3
2024 年 3 月 21 日,原告经朋友推荐了解到西安百职科技有限公司可以承接个人工程技术职称评审申报业务。当日下午,被告企业人员通过原告手机号码添加了微信联系方式,并向原告承诺,只要原告交费,被告就能帮原告完成贵州省中级工程师职称申报并确保原告取得相应职称证书。在被告的承诺下,被告工作人员要求原告下载“职上 APP”,并指示原告在淘宝软件职尚教育商铺购买“职尚教育 2024 年中级工程师职称申报全称服务”。原告出于对被告承诺的信任,按照要求在淘宝软件职尚教育商铺下单购买了该服务,订单价格为 10000 元整。购买完订单后,2024 年 3 月 22 日,被告企业的另一名工作人员通过企业微信添加了原告个人微信,并与原告签订了申报职称的服务协议。在服务过程中,原告一直十分关注职称申报进度,多次向该工作人员询问相关情况,然而对方工作人员始终以“在办理中”进行敷衍回复,未向原告提供任何实质性的申报进展信息。2025 年 6 月 24 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2016 - 2024 年度全省建筑工程类初中级职称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原告仔细查看后发现,名单中并未出现自己的申报信息及结果。这意味着被告并未按照协议约定为原告成功完成贵州省中级工程师职称申报工作。2025 年 7 月 7 日,原告就该企业未履行完成职称申报服务的问题,向被告工作人员咨询退费事宜。然而,被告工作人员对此问题却答非所问,故意搪塞其他话题,拒绝正面回应原告的合理诉求,态度恶劣,毫无解决问题的诚意。原告认为,原、被告之间签订的申报职称服务协议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被告在收取原告服务费用后,未能按照承诺为原告完成职称申报工作,已构成根本违约。 综上,原告认为被严重侵害其合法权益,现原告要求被告退赔其所支付的费用10000元,故原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规定,请求法院支持其诉讼请求,望判如所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