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黄金诱导消费且发票问题
网友保保_4TX2Gy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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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2日我跟我男朋友在芜湖市镜湖区万达广场一楼中国黄金买了一个黄金竹节手串,销售在服务过程中未说明商品情况及分量问题,诱导消费,一直在挑款式转移注意力,在付钱以后拿到质保单才发现商品只有1.05克,确要我们一千八百多元的价格,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使人误解的手段诱导消费者”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未主动开发票并且在我们找他协商时说了发票这个事情后也未开具,只要消费者与买家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提供发票,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我要求退差价或者给我补足克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