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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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是专业从事“中国黄金”品牌运营的大型专业黄金珠宝生产销售企业,是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承载着“中国黄金”延伸产业链的重要使命。
投诉安靖中国黄金购买玉石拿到手后发现暗裂,态度恶劣,阴阳怪气,不予处理
投诉安靖中国黄金购买玉石拿到手后发现暗裂,态度恶劣,阴阳怪气,说是我自己的问题不予处理 我之前找朋友代买的中国黄金玉石,销售说是打折款,我拿到手后发现上面有一道暗裂,我喊我朋友帮我去问,第一次说是他本身就有的棉,第二次拿回来我仔细研究那就是一道裂,我自己联系他说是玉石本身的结构,不可能每一块玉是完美的,还阴阳怪气明里暗里说是我自己嗑烂的。我到手发票也没有只有一个盒子和玉石,服务太差了,自己质量有问题还不予退换。特别是工号1114和1118,阴阳怪气,服务态度极差。
投诉问题
以次充好、服务问题、质量问题
处理中
中国黄金高价销售且回收金额不透明
按金价回收本应可变现没有提过可变现,一直叫换款按她们推的一口价黄金补差价换,正常市面上1千多元一克的她们2159元一克卖,意思就是6千元买3克黄金,店员没提过克数也没有讲解商品工艺,本来回收称的金额她报6333元最后换购后变了5859元,还需要我补389元,我不理解这个是点计算出来的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经济纠纷、乱收费
处理中
中国黄金隐瞒克重诱导消费
1、事实称述:我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中国黄金成都银泰城店购买了一口价黄金,期间销售人员未主动介绍黄金克重信息,仅以一口价黄金不以克重计费敷衍搪塞,诱导我消费。付款后查看质保信息,也未见黄金克重信息,销售人员销售过程全程隐瞒黄金产品的重量信息,导致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为****黄金花费了5800元,远高于黄金的正常销售价格。 2、诉求依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内容: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隐瞒标示是明显的期满消费者行为,即使是一口价产品我也有权知晓该物品的具体克重。同时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应当按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等。”我购买的黄金产品,克数属于规格,应当标注在显眼能看到的地方,但是该店将具体信息全部折叠隐藏起来,属于严重的价格欺诈行为。 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内容“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商家自行处理商标不告知具体克重,属于诱*消费者行为。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我们多次购买商品,商家从未开具发票,这严重危害了*权益,存在明显的偷税漏税行为。 3、诉求:退货退款或者将其更换为以克重计费的价值5800元的黄金产品。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经济纠纷、发票问题
处理中
中国黄金未告知克重拒退款
吴梓乐、陆月园于10月3日晚21:05,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万达广场F1中国黄金店买金戒指两只(货号GD0718825和GD0718751)。 刚付完钱,想到未告知克重,要求退款,店家拒绝。 诉求:全额退款,不接受换款等处理办法。 原因: 一、没有告知克重 试戒指时两次问克重,都只告知价格。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隐瞒标示克重是明显的期满消费者行为。同时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该店没有尽到“告知克重”的义务,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 二、霸王条款,售后规则模糊 售前不说明售后规则,我们要求退款时,一直说“公司的规定就是不能退款”,店家拿不出文件规定,店内无“付款不退”的文字标识,(在场民警、监控都看到确实没有),付款前导购也没有任何的提醒,她也承认了。 三、未主动开具发票。 一直到我们离店,只给开了一张质保单,没有发票。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危害了*权益,存在偷税漏税。 综上,诉求:全额退款(货还在店里)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处理中
中国黄金商品质量与品牌不符投诉
本人在11月8号晚上9点半左右,在天虹商场一个招牌写着中国黄金的店铺,购买了一个耳饰,花费3762元(其中回收了首饰抵扣1623元),买回家后当晚发现耳饰有磨损,做工粗糙,花纹左右都不对称等问题!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只要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比如纯度不足、有明显瑕疵、工艺问题等,就有权要求退货退款。商家所谓的“售出不退换”是霸王条款,是违法的。 其二,我在店铺时候店员跟我反复说我们是中国黄金大品牌,回家后发现店员让扫二维码注册会员变成了“瑞大福”!?我购买到的商品与品牌承诺不符,这侵犯了我的知情权和公*交易权。商家在销售过程中没有明确告知并取得我的同意,商家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误导甚至欺*。 其三,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购买商品的明细!没有主动开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发票问题、质量问题
处理中
中国黄金以次充好诱导更换K金
本人在2024年购买一口价,价值1218元的足金,当时金价仅700元后续25年6月觉得不好看去店内更换在店员各种模糊的话术忽悠换成了1594元的k金克重甚至不足1克,本人直到今天2025年11.10日找人帮忙查看才知道是k金,现在金价一千多元,店员告知只能更换店内标价产品,并且拒绝退款,我这么相信中国黄金订婚价值五万元的金子都是在同一店内购买,现在却搞这样的名堂,真是让人无语
投诉问题
以次充好、虚假宣传、服务问题
已完结
中国黄金涉嫌欺诈销售一口价戒指
时间:2025年11月2日 被投诉人:张蓉女士 经过:11月2日,本人60多岁的母亲去四川德阳市中江县中国黄金总店(上东街1号)洗戒指,销售员张蓉女士以戒指太脏洗不干净为由要求以旧换新,由原来的3.12克重的戒指换成1.46克重的一口价戒指,在整个销售过程中,张蓉女士都未告知我母亲一口价的克重数,只说价格差不多,因为我母亲文化程度低,对这里面的套路完全不懂,以为价格差不多的戒指克重数也就差不多,然后就同意更换。销售员张蓉女士存在欺诈行为,误导,隐瞒消费者知情权。还以因为我母亲没问,她就不说的借口拒绝退还原来的戒指。
投诉问题
以次充好、虚假宣传、服务问题
处理中
中国黄金销售欺诈拒不退货
2025年11月2日(周日)下午五点左右,本人于临沂市泰盛广场内中国黄金店铺(中国黄金加盟店,加盟商名称为:兰山区金金金黄金珠宝店,社会信用代码:92371302MACR2L7U1Y)花费13758元购买钻戒一枚,购买时询问售货员证*是否齐全,售货员表示齐全,因较为匆忙,本人当场查看完ngtc证*后便着急包好带走。 周一再次打开包装发现,钻戒戒托存在少量划痕,包装内并无gia证*,后经售货员领至经理处,经协商可以开具gia证*,但需要我另外支付300元,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本人多支付300元后店家承诺出具gia证*(附件:出具gia证*收据)。 周三,本人因无gia证*原因向售货员提出退货退款处理,售货员表示不退换,之后便态度恶劣,自顾自说,不回复客户任何问题。(有截图证据) 周五,售货员提出公司无法出具gia证*并要求我取走戒指,本人因该店铺承诺出具但未出具gia证*,怀疑其销售假货、以假乱真,故而未答应其要求并继续询问其经理联系方式,但店员并未回复,无任何售后服务该有的态度!下午本人亲自到其经理(韩经理)处协商,但仍回复不退货。 期间,本人要求与其老板郭克利郭老板协商,该经理一直以老板出差为由拒绝电话联系,本人等候两个多小时后,韩经理表示与郭老板联系之后尽快给我答复,但直到现在(周日)仍未收到答复。 本人诉求: 本人已经本着友好态度与店家多次协商,但店家一直和稀泥不处理,考虑店家行为出尔反尔,考虑其可能存在以假乱真等违法行为,并且其行为已构成欺诈行为。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五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以上行为构成欺诈行为,对本人进行退一赔三赔偿,并对其违法行为做出处罚。
投诉问题
假货、虚假宣传、服务问题
处理中
中国黄金项链质量差且价格虚高
2025年10月2号晚上十点在中国黄金黄岐金铂店买了一套项链 因质量劣质第二天链子突然就断了价格也高达当天金价一倍多完全不合理并隐藏克重 1.2吊坠标签 价4320还不是纯金的 表面就一点破石头 无敌坑 也在线下门店沟通过给出方案不满意 质量问题换款门店还要求增百分之三十 简直不要太离谱
投诉问题
以次充好、乱收费、质量问题
处理中
中国黄金隐瞒克重涉嫌乱收费
投诉详情: 本人于【2025年11月07日】在【中国黄金(浙江临安万华广场店)】选购黄金饰品时,商家以“一口价”形式推销商品,全程未主动说明该商品的具体克重,仅强调款式、工艺,我询问克重时商家也含糊其辞。付款后我自行称重发现实际克重远低于合理市场克价对应的重量,与“一口价”金额严重不匹配。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知情权),商家有义务主动提供商品克重等核心信息;同时违反了第十条(公*交易权)中“计量正确、价格合理”的规定,属于隐瞒关键信息、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我的诉求是:【1.商家退还克重差价;2.若无法协商,则支持全额退货退款】。 补充材料:已保留购买小票、付款截图、商品实物照片等凭证。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服务问题、乱收费
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