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能快递保价货物破损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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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投诉安能快递在承运我已保价的快件时,造成货物严重破损,并以单方制定的、不合理的“保丢不保破”格式条款为由拒绝赔偿,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事实与经过 1. 寄件情况:我的朋友通过安能快递为我寄递两桶食用油(市场价值约300元人民币)。为保障运输安全,我们支付了保价费用,对货物进行了保价运输。本次运输共支付快递费64元。 2. 破损情况:我1.1日收到包裹时发现外包装严重破损,内部食用油发生泄漏,造成货物全损。我已当场拍照、录像留存证据。 3. 沟通与拒赔:我立即向安能快递客服反映情况并提出索赔。客服人员辩称公司规定“保丢不保破”,并坚持要求我提供商品的购买发票作为价值证明。由于该物品是朋友馈赠的礼物,我无法提供传统发票。我试图提供市场价截图、沟通记录等作为价值佐证,但安能方面仍以此为由拒绝任何形式的赔偿。 争议焦点与理由 1. “保丢不保破”条款无效:安能快递单方面声称的“保丢不保破”条款,属于其单方制定的、免除自身法定责任的格式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及《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此类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应属无效。货物安全送达是快递服务的核心义务,破损是运输责任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将“保价”责任限定为“只赔丢失、不赔破损”,显失公*。 2. 未能提供传统发票不应成为拒赔理由:我已为货物支付保价费,履行了合同义务。物品为朋友所赠,无法提供发票符合生活常理。我已提供了能证明其市场价值的相关证据。安能方面以此为由完全拒赔,是在刻意设置不合理的赔付障碍。 3. 未履行安全运输义务: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严重破损,已直接证明安能快递未尽到妥善、安全的运输和保管义务,存在明显过错。 我方诉求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本人现提出以下诉求: 1. 安能快递就其制定的不合理条款及恶劣的推诿态度,向我方正式道歉。 2. 安能快递依据保价约定及货物实际损失,赔偿货物损失人民币150元,并退还本次运输的快递费人民币64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