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喜橙摄影有限公司婚礼跟拍丢失重要底片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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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5年10月15日,与被投诉人泰安喜橙摄影有限公司达成服务协议,以人民币1600元的价格购买其“单机位婚礼跟拍套餐”,约定服务内容为:婚礼当日拍摄,精修照片50张,并交付全部拍摄底片。 然而,在服务完成后,被投诉人未能完整履行合同义务,将婚礼仪式中最为核心、最具纪念意义的“新郎新娘两人摆拍合照”环节的全部照片丢失。此环节是新人特意安排、投入情感期待最多的部分,其影像记录具有不可再现、不可替代的人格象征意义和重大纪念价值。被投诉人作为专业服务机构,未能妥善保管拍摄成果,已构成根本性违约,其服务存在重大瑕疵。 事件发生后,本人多次通过微信等方式与被投诉人沟通协商,要求其就这一严重失误给出合理的赔偿方案。但被投诉人仅口头表示歉意,提出只赔偿1600套餐费用(相关沟通记录已截图保存),不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被投诉人的行为,不仅未提供符合约定的完整服务,其丢失核心影像的过错更对本人造成了严重且不可逆的精神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及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我诉求是退还800元服务费并索赔5000元精神损失。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现向贵*台提出投诉,恳请依法调解,支持本人的全部诉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