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博泽律所虚假宣传诱导签约
网友保保_ls1QvwnD
尊敬的工作人员您好! 我本为电诈受害者,但在广东博泽律师事务所遭遇二次被*。以下为事情经过大概。 11月4-6日,本人遭遇电信诈*,急于追损。6日晚在百度检索时点击到广东博泽律师事务所广告,对方以“时间紧迫、两天内资金或被转走”施压,诱导我错估损失40万元,并按此收取4.37万元律师费。7号一次性付清后,我自行核算实际损失仅32.1万元,当场要求退还多收的费用,但对方以各种理由拖延至今。 对方服务问题:签约后律所仅发出3封律师函,三个信函金额合计(2500元)不足涉案总额0.8%,且内容雷同、对象小额,仅追回1笔1000元小额款项,对三十余万主要损失毫无推进,却反复强调三封律师函与一千元回款成果。 12月中旬在被我追问进度时,对方发出起诉材料让我操作,但仍围绕最初的三个小额交易,甚至将已回款项目再次列入诉讼清单,专业度存疑。 4万多元的收费,与“发函追回1千元”的微小成果,以及“调档”等基础性工作,完全不成比例,以如此微量工作锁定全部高额报酬,拒绝退还大部分款项,显失公*,与霸王条款无异。 操作不透明:建群9人(2律师7助理),却无人告知或指导本人及时提交“截流止付申请书”错过最佳时间;大额款项催收方案、对方联系方式至今未明;我追问进度时对方一直敷衍回避具体信息。 虚假宣传:签约前称我的“案件清晰、有把握才接”;结果1000元回款系我亲自电话沟通完成,律师未在场。12月18日律所竟让我自行线上提交起诉状,把核心工作推回给受害人。 退款无门:12月1日我因还贷急需资金再次要求退多收费用,联系人沈乐怡助理先承诺后以各种理由推迟,至今分文未退。 综上所述,博泽律所利用我遭遇电诈当时手足无措的急迫心理,虚构“倒计时”压力,诱导高额收费,收费后却将核心工作推回给受害人。我认为对方已构成违约与虚假宣传。依据《民法典》第577条,我有权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费用。 本人现诉求如下:扣除已追回1000元对应服务费后,立即退还(理想是)43500元(我的计算方式是43700/400000=单位服务价格,再×已追回赃款1000元,得出1000元按比例服务费为110元左右,那么我已支付的43700元减去该费用后为43590元)。期待退回不低于43200元。同时,我也愿意考虑您的任何建议。 由于篇幅有限,需要更多信息请您随时联系我。 非常感谢您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