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德文教育涉嫌欺诈诱导消费
网友保保_MoeXJeNx
已完结
我在八月份找得到当时然后报了这个课签约时,工作人员仅告知“先学*后缴费,无压力”,刻意隐瞒了该分期业务实际为第三方、需支付违约金,且未明确告知逾期后果等关键条款。本人在对合同核心义务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协议,属于被欺诈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及第五百六十三条相关规定,本人有权撤销该合同并解除分期还款协议。还有后面我看了合同“仅为履行本合同必需、未经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共享”,甲方委托第三方催收并转交信息,属于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3条: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必须告知接收方名称/联系方式、处理目的/方式/信息种类,并取得你的单独同意(不能是格式条款中的概括同意);未履行即违法,可能面临行政处罚与民事赔偿。但是还有第三方联系我,而且公司经营范围明确不含许可类培训,不能自行开展线上有偿技能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