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圣集团虚假宣传诱导贷款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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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广州市万世圣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6MAEMWDRJXU •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621号1001房 • 关联涉事公司:深圳市新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持股90%)、深圳市晟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学圣堂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据投诉案例核实的联合运营主体) • 涉事销售人员:姓名_周彬)、联系方式_165****1484 三、投诉事实与经过 本人于2026年01月_08日,通过天津交通广播公众号_了解到被投诉方推广的“学历提升”“成人高考报名”服务,在其销售人员的持续营销诱导下办理相关业务,具体违规事实如下: 1. 虚假宣传与诱导消费:销售人员以“官方指定的助学单位“无利息无手续费”等虚假承诺获取信任,刻意隐瞒服务真实性质,将“消费贷款”美化为“分月支付学费”,诱导本人支付报名费4500元,并办理分期贷款_4000元,实际涉诉总金额4500元。 2. 主体混乱与联合欺诈:沟通阶段以“深圳新圣教育”名义宣传,声称具备正规教育资质;支付阶段收款方为新圣高等教育助学单位(中金支付惠聚分期、深圳晟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电子合同时,合同主体却为“广州市万世圣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后续又擅自安排“深圳市晟学在线科技有限公司”对接服务,三方主体不一致,涉嫌联合规避监管与责任。 3. 无证办学与超范围经营:经查,广州市万世圣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仅含“文化传播、咨询服务”,未取得教育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助学资质,却长期从事学历提升培训、成人高考报名等教育培训业务,属于典型的无证办学与超范围经营,违反“先证后照”的行业监管规定。 4.他一直在线上语音通话让我签署合同,直接签字就可以。合同签完让我加班主任老师的微信,最后查询这个班主任老师是深圳市晟学在线科技有限公司。现要求深圳市新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退款我全部费用共5960元,广州市万世圣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严重欺*消费者,涉嫌金额高低不等,身边已有很多消费者被*。请上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