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导分期贷款报名自考课程
成人自考学费没有分期要求诱导我做分期贷款
投诉问题
诱导消费、培训贷、涉骗
处理中
报名次日申请退费未果且联系无门
我于2025年12月16日报名,于17日下午提出退学退费。要求取消教育学费分期。目前未取消分期,联系不到人
投诉问题
退款问题、培训贷、客服电话打不通
处理中
万世圣学拒退学费及取消贷款
我于2025年12.20日在广州市万世圣学购买自考本科分期贷款学费出现我要退费解除贷款然而他不给退费侵害了消费者权益我的诉求是把我第一次交的598元退费和分期贷款取消
投诉问题
退款问题、诱导消费、虚假宣传
处理中
万世圣学诱导贷款拒不退费
投诉万世圣学诱导贷款拒不退费
2026年1月14日,广州市万世圣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工作人员以"专升本学历提升"名义进行宣传学费18000元,工作人员称有补助现在是5980元,让我先缴纳598元首付也是注册费,剩余5382元,被该公司诱导办理学费贷款,分为9期,每一期598元。1月14日报名起,让下载乐思塾app让看视频,只看了一个视频。当晚发现该公司被多名学生曝光被*,对其公司产生怀疑,因此向该公司提出全额退款,该公司要求我缴纳总学费5980元中的30%违约金,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十条,该公司实际情况与前期宣传不符,存在诱导贷款,扣除高额不合理费用等行为已构成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请属地监管部门介入。我的诉求:广州市万世圣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退还已交费用598元,解除5382元学费分期。希望相关部门如何处理:在此投诉广州市万世圣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利用"学历提升"名义,诱导办理贷款分期,拒绝全额退费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请属地监管部门介入核查,并协调快速取消我的学费贷款分期。
投诉问题
退款问题、诱导消费、培训贷
处理中
新圣集团虚假宣传诱导贷款消费
公司名称:广州市万世圣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6MAEMWDRJXU
•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621号1001房
• 关联涉事公司:深圳市新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持股90%)、深圳市晟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学圣堂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据投诉案例核实的联合运营主体)
• 涉事销售人员:姓名_周彬)、联系方式_165****1484
三、投诉事实与经过
本人于2026年01月_08日,通过天津交通广播公众号_了解到被投诉方推广的“学历提升”“成人高考报名”服务,在其销售人员的持续营销诱导下办理相关业务,具体违规事实如下:
1. 虚假宣传与诱导消费:销售人员以“官方指定的助学单位“无利息无手续费”等虚假承诺获取信任,刻意隐瞒服务真实性质,将“消费贷款”美化为“分月支付学费”,诱导本人支付报名费4500元,并办理分期贷款_4000元,实际涉诉总金额4500元。
2. 主体混乱与联合欺诈:沟通阶段以“深圳新圣教育”名义宣传,声称具备正规教育资质;支付阶段收款方为新圣高等教育助学单位(中金支付惠聚分期、深圳晟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电子合同时,合同主体却为“广州市万世圣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后续又擅自安排“深圳市晟学在线科技有限公司”对接服务,三方主体不一致,涉嫌联合规避监管与责任。
3. 无证办学与超范围经营:经查,广州市万世圣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仅含“文化传播、咨询服务”,未取得教育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助学资质,却长期从事学历提升培训、成人高考报名等教育培训业务,属于典型的无证办学与超范围经营,违反“先证后照”的行业监管规定。
4.他一直在线上语音通话让我签署合同,直接签字就可以。合同签完让我加班主任老师的微信,最后查询这个班主任老师是深圳市晟学在线科技有限公司。现要求深圳市新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退款我全部费用共5960元,广州市万世圣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严重欺*消费者,涉嫌金额高低不等,身边已有很多消费者被*。请上严肃处理
投诉问题
培训贷、涉骗、虚假宣传
处理中
广州市万世圣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虚假宣传诱导贷款拒不退费
一、事件核心事实梳理
宣传与诱导过程:2025 年 7 月 31 日,本人通过抖音刷到学历提升视频并预留手机号后,自称 “学历提升幸老师” 的人员主动联系,谎称其为 “省考办联合院校开展的低学历帮扶活动”,虚假宣传核心内容:①专升本考试 “简单易过”,机构可走 “提前批保障录取”;②全程费用 3980 元(含资料费、课程费、一对一服务及托管服务费),后期院校学杂费 “一年一交,仅几百元”;③以 “教育改革新*” 诱导紧急报名。
签约与付款情况:当晚经 “学员审核表初审”“视频注册” 等流程后,本人按其要求:①通过 “新圣高等教育助学单位” 小程序支付 398 元;②在其诱导下通过 “趣学呗” *台办理教育分期贷款 3582 元,合计支付 3980 元。事后发现实际收款及签约主体为 “广州市万世圣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宣传主体完全不符。
欺诈事实暴露:2025 年 10 月 18 日,本人未接受任何机构提供的课程、资料或一对一服务,完全裸考以 115 分录取;2026 年 1 月 2 日,院校通知需一次性缴纳 2.5 年学费 5175 元,与此前 “一年一交几百元” 的承诺严重相悖。本人拒绝不合理收费后,要求机构退费遭推诿,且机构始终未开具任何发票。
二、欺诈行为的法律定性
(一)主体混乱 + 无证经营,涉嫌联合欺诈
宣传主体自称 “省考办联合院校”“新圣教育”,收款主体为 “新圣高等教育助学单位”,实际签约主体为 “广州市万世圣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多主体混淆规避责任,符合联合欺诈特征。经查,除口头宣传的 “新圣教育” 外,其余涉事主体均无《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学历继续教育办学资质,违反《教育法》第二十八条 “培训机构设立需经审批备案” 的强制性规定,其与本人签订的服务合同应属无效。
(二)虚假宣传 + 偷换概念,构成消费欺诈
机构宣传 “保障录取”“提前批名额”“费用全包” 等内容,与成人高考录取规则及实际收费情况严重不符,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八条关于禁止虚假广告的规定,属于 “虚构服务效果、隐瞒真实信息” 的欺诈行为;
全程以 “学费” 名义收取 3980 元,合同却偷换为 “咨询服务费” 且明确不含学费,侵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的消费者知情权与公*交易权,符合 “欺诈行为” 的法定构成要件。
投诉问题
退款问题、培训贷、虚假宣传
处理中
虚假宣传诱导报名 要求解除合约退款
我在2025年12月26号办理一个自考本科招生老师说1.5年肯定能拿证结果班主任说最低两年才能拿证跟我预期不一样就想接触合约退学
投诉问题
退款问题、培训贷、虚假宣传
处理中
投诉万世圣学诱导贷款拒不退费
2025年8月13日,广州市万世圣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工作人员以“专升本学历提升”名义进行宣传,我因此缴纳498元首付,剩余4482元,被该公司诱导办理学费贷款,分为9期,每一期498元。
自报名起,实际上课1节,发现该公司被多名学生曝光,因此向该公司提出退课,该公司要求我缴纳20%违约金即498元(减去首先支付的498)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十条,该公司实际情况与前期宣传不不符,扣除高额不合理费用等行为已构成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请属地监管部门介入。
我的诉求:广州市万世圣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退还已交费用498元,
解除4482元学费分期。
希望相关部门如何处理:
在此投诉广州市万世圣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利用“学历提升”名义,诱导办理贷款分期,拒绝退费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请属地监管部门介入核查,并协调快速取消我的学费贷款分期。
投诉问题
诱导消费、培训贷、虚假宣传
处理中
万世圣学虚假宣传及霸王条款拒退费
本人于2025年8月25日通过万事胜学报名成人本科课程。当时未开具相应发票,也未登记合同编号,缴费金额5980元,现因该机构存在以下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特向贵部门投诉,恳请依法处理,一机构未履行关键事项告知义务,涉嫌诱导消费,1.退费规则未明确说明报名时机构未主动提供合同文本,因为以显著方式告知退费需扣除90%学费的条款。相关规则系后续沟通中单方面提出,本人直接申请退款时才知晓具体扣除比例。2.跨省转考*,隐瞒报名阶段机构承诺简化拿证流程,但未说明转地区需额外收费,后续沟通中突然要求补交课时费。且费用标准不透明,与报名时无附加费用的暗示严重不符。二、服务内容与承诺严重不符,未提供实质性教学。1.教学服务缺失,机构承诺补血也能过考前背资料即可,但实际仅开通学*APP权限,未安排系统课程或师资指导,本人仅被动学*四门科目,占总课程15门的27.6%,其余课程未开课且未收到有效学*资料,2.承诺未兑现,所谓简化拿证未实现。考试资料未覆盖实际考题,本人未实质享受对应课程,服务机构也未提供替代性教学支持。本人已尝试协商多次,通过微信和通话联系机构负责人,微信名为小于老师和招生办袁老师,还有何聪慧等人提出全额退费或按未学科笔目比例退费的合理方案均被拒绝,对方已申请理由无效,拒绝退款,多次沟通无效,甚至以巨额退款引诱消费者再次消费,完全无视消费者诉求,意为解决争议核心,现提出以下诉求,一,责令机构退还全额学费5980元,二,对机构利用不公*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且未开具相应发票在其经营范围外的违法所得进行依法查处。三,协调双方达成书面退费协议,明确退款时限。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服务质量差
处理中
万世圣学涉嫌欺诈诱导贷款拒不退款
事件概况
• 消费者:高阳
• 涉事机构:广州市万世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缴费信息:2025年12月9日缴纳10980元学历
提升培训费
• 退费争议:2025年12月20日申请退费,因机构“不具备教育培训资质(涉嫌超范围经营)”及
“诱导贷款”引发纠纷,机构以“霸王条款”要求扣除80%费用(即8784元),双方协商无果。
消费者诉求
•核心诉求:要求全额退还10980元培训费,认为机构存在资质问题及诱导贷款行为,属于欺诈。
•后续行动:计划通过多*台曝光、外部渠道投诉及法律途径维权,希望相关部门介入处理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诱导消费、资质问题
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