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团旅行擅自退票重购赚取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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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6年1月12日通过美团*台成功购买[KN5120]航班机票,实际支付总金额为1311元(含机票款、机建燃油费等),此机票已于12号成功出票。 但*台在未取得本人同意、未履行任何告知义务的情况下,于2026年1月16日擅自将原订单退票,并重新购买同航班低价机票,从中赚取差价,该行为已构成欺诈,美团盗用我的身份信息,侵犯我的知情权私自购票。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美团隐瞒退票重订事实及差价信息,剥夺了我的知情权,属于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欺诈行为。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美团单方面变更购票合同、擅自退票重订的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4.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电子客票暂行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空运企业直销售票处和销售代理企业应使用合法的电子客票行程单,遵照有关规定进行销售,行程单上客票价格必须与实收金额相符。 基于以上侵权行为,我的诉求是: 1. 退还因*台擅自操作产生的机票差价221元(1311-1100); 2. 按原购票总金额的三倍支付惩罚性赔偿金39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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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80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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