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小租*台纵容商家设霸王条款强制扣款
网友保保_bkFvR4zt
本人现就拍小租*台(运营主体:上海拍分乐网络有限公司) 及入驻商家泉州闪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电动车租赁消费纠纷,向消费保*台如实举报投诉,事情经过如下: 本人于2026年3月4日,在泉州闪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引导下,通过拍小租*台签订电动车租赁合同,租赁该公司提供的电动车用于日常使用,双方约定租金按日/按月支付,*台开通自动扣款服务。 签约过程中,商家与拍小租*台均未充分提示、未明确告知合同核心违约条款,仅催促快速签字确认,合同中大量采用格式条款,约定必须租满3个月方可退车,提前退租需补齐全部剩余租金,逾期未缴租金将强制高价买断车辆等内容,明显加重本人责任、排除本人合法退租权利,属于典型霸王条款,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相关规定,应属无效条款。 本人因个人原因,于2026年3月8日正式向泉州闪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拍小租*台提出退车、解除合同申请,明确表示愿意仅支付实际使用5天的合理租金,车辆完好无损、无任何损坏及违章,符合正常退车条件。 但泉州闪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合同霸王条款为由,拒绝正常退车、拒绝解除合同,强行要求本人支付高额违约金及剩余全部租金,否则将持续扣款、上报征信并进行催收;拍小租*台作为租赁服务提供方,未履行*台监管义务,对入驻商家违法霸王条款不予制止,对本人合理退租诉求推诿拖延,仍持续开启自动扣款,严重侵害本人合法消费权益。 本人认为:拍小租*台纵容入驻商家使用违法霸王条款,强制消费、不合理收费,拒不配合消费者合法退租,已构成消费侵权。现恳请消费保*台介入调解,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本人明确诉求 1. 责令拍小租*台立即停止自动扣款,解除本人租车订单合同; 2. 协助本人与泉州闪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正常退车,仅按实际使用5天结算租金; 3. 责令拍小租*台及商家不得收取违约金、买断费等任何不合理费用; 4. 不得将本人信息上报征信,不得进行任何形式骚扰、威胁催收。 本人承诺以上所述均为事实,已保存合同截图、聊天记录、付款凭证、沟通录音等全部证据,愿意配合消费保*台及相关部门调查核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