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Co都可奶茶中喝出石子,涉嫌食品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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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投诉人:宋艳*,联系电话:132099713372. 被投诉方:CoCo都可奶茶西安西咸吾悦广场店,门店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三桥街道沣东新城昆明路与天台路交叉口西北角吾悦广场一楼coco奶茶店,全国客服热线:4001661528店铺电话:173****1235 二、消费及侵权事实经过 1. 消费情况:本人于2026年1月24日15:20,在上述门店购买一杯甜胚子轻乳茶大杯(消费凭证:支付记录/小票编号后面会附上),购买后当场饮用未出店铺。2. 核心问题:饮用过程中咬到饮品内硬质石子,该异物属于“混有异物”的食品安全问题,严重违反食品卫生标准,存在危害人身安全的潜在风险。3. 门店不当处理:- 事发后向店长反馈,对方未采取任何补救措施,拒绝协商解决方案;- 协商中以“公司”为由推诿责任,态度敷衍;- 双方僵持至18:00左右,门店无故报警,导致我额外等待1小时以上,民警到场后明确该事件为食品安全消费纠纷,不予立案,但门店仍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三、投诉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禁止生产经营“混有异物”的食品,涉案奶茶已违反该食品安全标准;2.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 四、明确投诉诉求 1. 全额退还本次甜胚子轻乳茶大杯购买费用16元(按实际消费金额填写);2. 依据《食品安全法》支付法定惩罚性赔偿金1000元;3. 门店店长就处理态度恶劣、推诿责任的行为向我书面道歉;4. 门店对食品安全管控漏洞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并向我反馈整改结果。 五、附相关证据清单 1. 奶茶购买支付记录截图、门店消费小票(如有);2. 含石子的奶茶残余实物照片、石子单独拍摄照片(已固定异物与饮品关联性);3. 与门店店长协商过程的录音/视频记录(含对方推诿、提及“公司”等内容);4. 报警相关记录(出警时间、警员信息),证明门店恶意激化矛盾。 投诉人(签字):[宋艳*] 日期:2026年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