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宣传+乱收费+不予退款
网友保保_789UyP66
2025年10月,投诉人因劳动争议需寻求法律服务,被投诉人对外以“劳动仲裁法律事务所”名义宣传,声称可提供劳动仲裁代理、法院诉前调解对接等服务。投诉人于2025年10月9日向被投诉人支付服务费2500元,又于2025年10月25日被对方以“案件加急处理、对接调解员需要费用”为由要求额外支付1800元,两次共计支付4300元。双方曾签署电子合同,但被投诉人未在合同上签字盖章,该合同至今未成立生效。被投诉人始终未向投诉人出示官方收费标准或价目表,亦未开具正规发票。 2. 被投诉人违约及违法事实 (1)虚假宣传+未履行服务承诺:被投诉人承诺为投诉人对接法院调解员推进诉前调解,但投诉人支付全部费用后,对方始终未提供任何调解对接服务,也未就案件进展进行任何反馈,诉前调解本身为免费服务,被投诉人以此为由收费属于欺诈。 (2)超范围经营:经查询,被投诉人经营范围仅为“法律咨询(不含依法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业务)”,既非律师事务所,也非基层法律服务所,不具备劳动仲裁代理、诉讼对接的法定资质,却以“法律事务所”名义开展业务,涉嫌超范围经营。 (3)乱收费:被投诉人无合法收费依据,在无明确服务项目清单的情况下,以虚构理由额外收取费用,且未提供对应服务,收费标准远超合理范畴。 3. 沟通情况 投诉人发现上述问题后,多次通过[微信/电话]方式向被投诉人提出异议,要求退还费用4000元,但被投诉人予以拒绝、拖延推诿,未给出任何合理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