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台纵容商家虚假标注材质及安全等级
网友保保_RAbKkCDn
本人于2026年1月23日在拼多多*台“双红居家”店铺,以6.9元价格购买一款U型枕(订单号260123-3329****)该商品存在以下违规问题:1. 材质标注模糊虚假:商品填充物仅标注“棉”,未明确是PP棉、记忆棉等具体材质,实际收货后发现为PP棉/普通海绵填充,与宣传的“护颈”功能不符,属于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2. 安全等级与面料矛盾:商品标注“安全等级A类(婴幼儿用品级)”,但面料为水晶绒(聚酯纤维),这类化纤面料不符合A类标准的常规要求,属于虚假标注。3. 质检标准夸大:商品标注“优等品”,但未提供对应质检报告,且低价产品不具备优等品的工艺条件,存在夸大宣传。本人联系商家要求退货退款并承担运费,商家拒绝处理。拼多多*台作为交易服务提供方,未对店铺的虚假标注尽到审核监管义务,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四十四条规定,侵害本人知情权与公*交易权材质虚假标注是实打实的消费欺诈,属于*台和商家的核心过错,而过敏视频只是辅助证据,*台不能以“辅助证据无法提供”,就无视“核心欺诈证据”拒不处理,这一行为本身也违反消保法,《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商家须在店铺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或链接),*台有义务协助提供,不得设额外限制。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条:处理个人信息应遵循最小必要原则,不得过度收集;营业执照属公开信息,索要身份证超出必要范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情权,查看商家资质是法定权利,无需以提供身份证为前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