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发银行拒协商还款且暴力催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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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许伟弟 身份证号:44****198****55098 联系电话:198****5509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道西乡三路42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卡卡号:4984 5131 1537 9020 二、被投诉方信息 被投诉单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上海中山东一路12号 联系电话:021-51956315 三、投诉事实与经过 1.逾期背景:本人持有上述信用卡,因家庭突发变故等客观困难,负债过高,收入过低,导致自2025年12月起信用卡出现逾期,截至投诉当日,逾期本金56640元,现本金+利息+违约金合计59661.81元,相关逾期情况本人已如实向银行说明。 2.协商过程:自逾期后,本人始终积极与银行沟通协商还款事宜,先后于2026年1月6日、2026年1月29日通过银行客服电话联系银行,明确提出希望依据《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申请办理个性化分期还款,减免利息违约金、本金分期60期还款,或延长还款期限 3.协商结果:银行方面始终以不符合分期条件、需一次性全额还款、无相关协商*等为由,拒绝本人的合理协商请求,未提供任何有效解决方案,仅要求本人一次性偿还全部欠款,导致本人还款压力极大,且未就拒绝理由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或*说明。 4.其他情况:协商期间,银行催收人员存在暴力催收行为,爆通讯录,每天多次拨打本人母亲电话或妻子电话,并发送相关威胁信息,未考虑本人实际困难,仅一味施压还款,未告知本人合法协商权利 四、投诉理由 1.银行未履行协商义务:根据《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 70 条规定,在特殊情况下,确认信用卡欠款金额超出持卡人还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还款意愿的,发卡银行可以与持卡人*等协商,达成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本人已如实说明逾期的客观困难,证明欠款超出还款能力,且始终保持还款意愿,但银行无故拒绝协商,违反上述监管规定,侵犯了持卡人的合法权益。 2.银行处理方式不合理:银行未针对本人实际困难制定灵活的还款方案,仅要求一次性全额还款,未充分考虑持卡人的承受能力,不符合金融消费公*、合理的原则。 3.银行在催收过程中存在暴力催收违规行为,违反《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规定 五、投诉诉求 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现向贵监管局提出以下诉求: 1.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