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发信用卡结清后征信问题未解决
信用卡己提前结清并注销,协商征信逾期记录不在显示,十几个工作日了一直没有解决
投诉问题
征信问题、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处理中
浦发银行无预警冻结支付被诉
浦发银行信用卡于今天也就是2026年1月20号的时候通过第三方律所冻结了我所有的支付方式,包括微信支付宝和所有的银行卡。在今天之前从没收到过任何的电话以及短信提示或者商谈分期的任何问题,这样冻结我的所有经济来源生活根本无法自理,就算是有心想还款,这不是把人逼上绝路吗
投诉问题
功能限制、冻结账号
处理中
浦发信用卡催收及征信问题投诉
【浦发信用卡】尊敬的杜明慧先生,您的浦发银行信用卡账款已严重逾期,现已委托东多泰进行还款提醒,因无法联系到您,将安排上门催告,请您在收到短信之日起两日内及时致电02160226108咨询,如已还款请忽略。
投诉问题
利息问题、征信问题、信息泄露
处理中
浦发银行信用卡征信上报不合理
我于2024年在浦发办理了一个贷款,是因为业务员无数次打电话让我支持工作,我才办理了此笔业务,后续因为我住院治疗手术,没有及时还款晚了11天,他们上报了我的征信。我出院后第一时间去还的款,住院期间完全卧床。我已经申诉两次了都比拒绝了。拒绝的理由没有明确答复我。只告诉我根据实施账单。没有办法修改。我提供的住院手术资料真实。我恳请上级领导同志帮忙解决此事,非常感谢您。我以真实提供了我当时的真实情况。他们非但没有帮我解决。告知我没有任何办法。他们不理解我当时的特殊情况。恳请领导重视。谢谢
投诉问题
征信问题、虚假宣传、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处理中
浦发银行信用卡利息过高投诉
我信用卡还了最低还款,剩余的没有还完,然后收了我1300块钱利息。
投诉问题
利息问题、霸王条款、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处理中
浦发信用卡违规收取高额息费投诉
本人为浦发信用卡持卡人(卡号尾号:7426)自2021年开卡以来,贵行在本人不知情且未获充分清晰告知的情况下,长期以多种名目收取高额费用,特别是循环利息的全额计息及利滚利模式,加之违规的分期业务操作与未告知的取现费。 在本人不知情下,被浦发收取高额息费6509.47元。导致本人负债剧增,陷入困境。加之,特殊情况我母亲生病,生活困难。 一、投诉事由与金额明细(合计6509.47元) 1. 违规收取循环利息、罚息、违约金1104.94元:未依法充分披露计息规则,存在全额罚息、复利计收等违规情形,违反《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11年第2号)第47条、《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111号)关于息费计收与信息披露的强制性要求 。 2. 高频电话诱导办理长期分期,产生手续费4844.53元:以高频外呼、话术诱导(如“降低还款压力”“不影响征信”)等方式,未如实告知分期费率、提前结清规则及撤销权利,违背本人真实意愿办理分期,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第9条(知情权、选择权)及银保监规〔2022〕13号文关于禁止误导营销的规定 。 3. 不知情收取取现费330元:未在取现操作页面或交易前以显著方式提示取现费率、计息规则,未经本人明确确认即扣费,违反《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49条关于收费信息充分披露的要求 。 4. 违规收取卡面费210元(80元+130元):未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取得本人明确授权,擅自开通定制卡面服务并扣费,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及《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52条关于业务开通需客户授权的规定 。 二、诉求 1.减免退还上述违规收费合计6509.47元。 2.银行解释需告知本人用卡收费利率和还款成本等的义务。 3.需要固定专员帮我跟进处理此事,要有详细的解决方案。
投诉问题
利息问题、虚假宣传、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处理中
浦发银行信用卡私自扣费要求退款
欺诈的形式私自扣了我一千多块钱,说是利息,并没有任何人提醒我什么,我要求退款给我1000多块钱。
投诉问题
利息问题、资金流失、虚假宣传
处理中
浦发银行信用卡征信问题投诉
2022年12月在中国移动营业厅办理交话费送手机业务,三年已满,这月提示我有贷款逾期,要求恢复征信,提供结清证明
投诉问题
征信问题、未履行合同、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已完结
浦发银行信用卡催收骚扰及隐私泄露
我名下有一张浦发银行的信用卡,我本人作为持卡消费者在多次提出主动协商减免息费,然后结清剩余欠款,在2026年1月19号浦发银行客服人员在11:05分左右给我打了长达*40分钟的电话恐吓和威胁,造成我家孩子6岁的儿童在生病治疗期间,病情加重,严重呕吐,以及在17点30分左右给我紧急联系人造成骚扰,泄露我的欠款信息。
投诉问题
隐私泄露、信息泄露、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处理中
浦发银行信用卡利息及宣传问题投诉
一、提前结清分期未处理致产生新一期利息的相关情况
本人此前办理了该信用卡的分期业务,在1月16日之前曾多次致电贵行客服,明确提出提前结清分期的申请。之前客服明确告知该分期业务可“随用随还”,导致本次双方未达成明确操作共识。客服说1月16日需要本人再次来电,本人以为是商讨违约金事宜,本人以为客服将分期成功提前结清,故未再关注后续账单状态。
直至1月18日查看账单,本人发现分期业务并未按申请办理结清,且产生了新一期的利息。该笔利息的产生完全是因贵行客服未清晰告知提前结清的操作流程、未及时响应并处理本人的合法申请所致,本人无任何过错,不应承担该笔额外费用。
二、最低还款相关收费未履行告知义务致产生循环利息及违约金的相关情况
此前本人因资金周转需求咨询客服还款事宜时,客服仅告知“只还最低还款额不会影响个人征信”,但未以显著方式提示最低还款将产生循环利息、未明确说明循环利息的计算规则(包括复利计息方式),也未告知逾期情况下违约金的收取标准及触发条件。
基于客服的片面告知,本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选择了最低还款方式,后续才发现产生了高额循环利息及违约金。根据《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37条规定,发卡行需以书面或电子形式明确告知信用卡利息计算、违约金标准等关键信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也明确要求经营者对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收费条款进行真实、清晰的说明。贵行客服未完整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仅强调“不影响征信”而隐瞒核心收费信息,属于误导性引导,违反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规定,由此产生的循环利息及违约金不应由本人承担。
三、核心诉求
结合上述事实及相关法律法规,本人现提出以下明确诉求:
1. 立即退还因分期未结清产生的新一期利息(金额:819.88元,对应账单周期:2026年1月)
2. 立即退还因未告知收费规则而产生的全部循环利息及违约金(循环利息金额:666.99元,违约金金额:747.38元,合计:1414.37元);
3.依据客服此前“随用随还”的承诺及《商业银行信用卡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免除本次提前结清分期的全部违约金。
投诉问题
利息问题、虚假宣传、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