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发银行信用卡未履行协商合同
恭喜[庆祝][庆祝] 先生:感谢您的信任委托协商
协商机构:浦发银行
经过法务团队努力协商后,已达成个性化分期方案!
逾期总额: 44965元
首付金额:765元
首付日期:8月20号必须当天
每月还款金额: 765
每月还款日期: 20日
总期数: 59期
协商不易,请按时还款 ,否则一旦违约,银行会收取违约金,并终止分期方案。
方案正式生效,请保留方案信息,本团队不予保留
祝您早日结清方案,加油!!
投诉问题
未履行合同
处理中
浦发信用卡违规高息及未明示利率
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工作人员于2022年12月主动打电话以低息,优惠,现金转款等方式诱导本人办理浦发银行信用卡万用金分期,一共分了24期,金额40000元,每月本金还款1666.66666元,固定利息324元,折合下来真实年化利率为21.12%,与当时给我打电话的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业务员所说不符,切当时也并未说明实际相关业务的月利率,年利率,一直到还完,此期间也并未告知此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办法》第45条之规定,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违反规定提高贷款利率,银保监会人民银行监管要求,如《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银行以明显方式展示分期最高年化利率,不得变相高息。保障客户知情权与公*交易权。浦发银行实际收取本人年化利率21.12%超出法定15.4%的透支利率上限超额收取利息2228元,2025年8月起,因临时资金周转需求,多次选择信用卡最低还款方式,但是浦发银行并未与清晰显著的方式告知最低还款对应的利息收取规则。严重侵犯本人知情权,导致本人以为仅需支付部分未还部分的少量利息。且还款页面以及月度账单中仅标注最低还款金额,未同步弹出利息计算说明或模拟案例,未提示长期最低还款可能导致利息滚雪球的风险,存在诱导性提示嫌疑,截止2026年1月20日。本人在不知情的持续选择最低还款的情况下,累计被收取利息964.62元。浦发银行信用卡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违规收取本人约3192.62元。希望有关部门严惩此类行为,勒令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退还违规收取本人3192.62元并处罚金,规范金融消费市场。
投诉问题
利息问题、虚假宣传、霸王条款
处理中
浦发银行信用卡拒绝协商还款
浦发拒绝协商还款,拒绝个性化分期,说没有*
投诉问题
未履行合同、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处理中
浦发银行信用卡乱扣利息违约金且未告知
我要投诉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乱扣取利息和违约金。浦发银行信用卡在最后还款日到期,未以短信电话或其他消息推送告知我应还款,而且在自动扣款未成功一直到逾期都没有告知我,并且也未告知我还清最低还款所产生的利息费用,堪比高利贷,这项条款我从办信用卡之日起一直都是不知情的,直到这两天我下意识去查,才知道,浦发银行从未告知过本人还款逾期和最低还款费用会产生这笔费用,不然我也会小心谨慎绝对不踩这个坑,并且这笔钱对于普通老百姓老说无疑是一笔不小的支出。浦发银行应尽到的到期提醒还款的义务和责任也没有尽到,扣用户利息及违约金,也并未告知本人,就自动扣款,
投诉问题
利息问题、未履行合同、霸王条款
处理中
浦发银行信用卡强制搭售保险并隐匿高成本
本人于2025年3月17日,通过“翼支付”旗下的“甜橙融担”小程序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个人借款合同》,借款本金10000元,分12期偿还。在借款过程中,本人被强制要求签订一份《投保协议》,购买其“个人借款保证保险”,否则无法完成贷款流程。
核心违规事实与证据:
一、 涉嫌强制捆绑搭售保险,严重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该《投保协议》是获得贷款的前提条件,构成事实上的“借贷搭售” 。根据*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规定,金融机构不得在发放贷款时强制捆绑、搭售保险等其他金融产品。本贷款中,保险的投保人为本人,被保险人与唯一受益人均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该保险纯系为贷款机构的资金安全提供保障,却将全部成本(保险费)转嫁至借款人本人,且未提供任何对借款人有益的保险权益(保险理赔后,保险公司即取得向本人全额追偿的权利)。
二、 通过“低息+高费”模式拆分收费,变相突破利率限制,综合融资成本畸高。
1. 表面低息,构成误导:《个人借款合同》约定贷款利率为“一年期LPR+60BP”(约3.7%),此信息被重点展示,对借款人形成“低息”误导。
2. 隐蔽高费,实为暴利:捆绑的保单保险费率高达年化18.10127%。根据“甜橙融担”小程序上显示的每月还款额1004.52元中,“利息”部分极低(首期30.83元,末期仅2.61元),而“保费”固定高达154.39元。保费成本是利息成本的数倍乃至数十倍。
3. 真实成本揭露:将“利息”与“保费”等所有费用合并计入总成本后,经金融行业标准的内部收益率(IRR)法计算,该笔贷款的实际综合年化利率高达36.0%。此利率远超*倡导的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导向,也远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利率司法保护上限的参考标准。
三、 信息披露存在严重瑕疵,未履行清晰告知义务。
在整个借款过程中,从贷款*台到资金方与保险方,均未以显著方式向本人提示和明确告知此笔贷款包含高额保险费,以及叠加后的真实、综合年化利率(36%)。仅展示极低的“约定利率”,严重违反了关于金融机构需全面、清晰展示贷款产品综合年化成本的监管规定,导致本人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做出错误决策。
本人诉求:退还已收取的保险费,并停止收取后续的保险费
投诉问题
利息问题、虚假宣传、霸王条款
处理中
浦发银行拒协商还款且暴力催收
一、投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许伟弟
身份证号:44****198****55098
联系电话:198****5509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道西乡三路42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卡卡号:4984 5131 1537 9020
二、被投诉方信息
被投诉单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上海中山东一路12号
联系电话:021-51956315
三、投诉事实与经过
1.逾期背景:本人持有上述信用卡,因家庭突发变故等客观困难,负债过高,收入过低,导致自2025年12月起信用卡出现逾期,截至投诉当日,逾期本金56640元,现本金+利息+违约金合计59661.81元,相关逾期情况本人已如实向银行说明。
2.协商过程:自逾期后,本人始终积极与银行沟通协商还款事宜,先后于2026年1月6日、2026年1月29日通过银行客服电话联系银行,明确提出希望依据《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申请办理个性化分期还款,减免利息违约金、本金分期60期还款,或延长还款期限
3.协商结果:银行方面始终以不符合分期条件、需一次性全额还款、无相关协商*等为由,拒绝本人的合理协商请求,未提供任何有效解决方案,仅要求本人一次性偿还全部欠款,导致本人还款压力极大,且未就拒绝理由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或*说明。
4.其他情况:协商期间,银行催收人员存在暴力催收行为,爆通讯录,每天多次拨打本人母亲电话或妻子电话,并发送相关威胁信息,未考虑本人实际困难,仅一味施压还款,未告知本人合法协商权利
四、投诉理由
1.银行未履行协商义务:根据《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 70 条规定,在特殊情况下,确认信用卡欠款金额超出持卡人还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还款意愿的,发卡银行可以与持卡人*等协商,达成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本人已如实说明逾期的客观困难,证明欠款超出还款能力,且始终保持还款意愿,但银行无故拒绝协商,违反上述监管规定,侵犯了持卡人的合法权益。
2.银行处理方式不合理:银行未针对本人实际困难制定灵活的还款方案,仅要求一次性全额还款,未充分考虑持卡人的承受能力,不符合金融消费公*、合理的原则。
3.银行在催收过程中存在暴力催收违规行为,违反《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规定
五、投诉诉求
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现向贵监管局提出以下诉求:
1.责
投诉问题
利息问题、信息泄露、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处理中
浦发信用卡逾期协商受阻及第三方催收骚扰
我是浦发银行信用卡持卡人,因*期经济困难导致信用卡逾期,我主动联系银行申请协商还款,但在线客服拒绝转接协商专员,仅以“登记反馈”敷衍。同时,银行委托的第三方催收机构每天拨打多个电话进行恶意骚扰,已严重影响我的正常生活。我的诉求是:1. 立即全面停止所有第三方催收行为;2. 由银行官方协商专员主动联系我,办理个性化分期或暂缓还款。我已留存所有催收录音、短信及与客服的聊天记录作为证据。
投诉问题
未履行合同、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处理中
浦发信用卡未提示利息致多付500元
大致,我看了一下,从二四年的时候,他的微信上每次还款的时候都提示的一个最低还款,我当时认为换一个最低还款就可以了,最后我到现在才发现他每期都会我的利息,每期好像就是个三40块钱,因为我的卡本身就不大额度,一共有2000块钱的卡,现在的利息好像都有500了,我打电话想让他们给我退退回来,因为这个钱他们收了是电话也没有催促,我觉得他应该给我打个电话吧,一年多他都没打就一直吃一直吃,导致我一直还一直还,2000块钱的卡一年都还不!我想请你帮我和他们说一下
投诉问题
利息问题、未履行合同
处理中
浦发银行信用卡办卡收费不退
2025年2月21日,淮安的工作人员上门办理信用卡,说收800元费用,达到要求退或者不下卡6个月退还,马上一年了联系不,卡也没有,钱也没有退,打电话现在停机,微信不接
投诉问题
未履行合同、虚假宣传
处理中
浦发信用卡拒提供分期签约合同及录音
本人父亲杜池明浦发信用卡尾号0017,因需核实2018年办理的12期信用卡分期业务合规性,多次向浦发信用卡客服及浦发消保反馈,要求提供2022年7月7日后至2024年6月该卡分期的单独签约合同/协议及办理时的确认录音,对方始终含糊回应、无故推诿,仅告知该分期2024年已结清,拒不提供核心凭证。依据银保监规〔2022〕13号文,信用卡分期需单独签约、由客户合法确认,浦发有义务举证业务办理合规,其推诿行为侵害我知情权。此前已向12378投诉,现再次向消保投诉,要求浦发限期提供上述分期合同及录音,核查业务合规性并一次性解决诉求。
投诉问题
未履行合同
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