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丹青雅舍虚假宣传、霸王条款及培训贷侵权
网友保保_Jh7lYAqi
本人于2025年9月通过网上广告接触到福州创艺源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关联公司:成都丹青雅舍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1.虚假宣传,诱导消费:销售过程中,该公司宣传其插画课程由“行业名师”授课、承诺“短期可接商单”等。 在夸大宣传的诱导下,我办理了学费分期,后得知实际由“金蟾企业管理(盐城)有限公司”提供贷款。该公司未尽到提示提醒及告之义务明显存在,加重学员责任限制。但课程开始后,发现师资、内容与宣传严重不符,质量低劣,构成欺诈。2.霸王条款:我多次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课解除合同,但该公司拒不处理,反而声称我违约,提交高额违约费。在合同中全是免除其责任,扩大我的责任的霸王条款,严重侵犯了我的权益。4.非法泄露并纵容冒用消费者个人信息:该公司在收取本人100元定金后,将本人为办理入学而提供的身份证等个人信息,非法提供给关联公司广州郎琊美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用于冒用本人名义签署其他合同。为诈*提供协助,上述行为直接导致本人信息被第三方冒用,生成未知合同。 诉求:1.责令修改其《协议》第4条中“退课即扣30%违约金”及“未上课也需付全课时费”的不公*条款,并协调为我无条件解除合同、停止扣款。2.解除本人在分易达服务号全部分期付款授权,解除所有以本人名义生成的非法合同与支付授权,确保无后续扣款。3.关于签约时获赠的数位板,本人同意按合理方式返还,该赠品系为诱导签订主合同而提供,其不得在退款中作为扣费理由,如被投诉方要求返还,邮费用由被投诉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