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团收款方纵容商家欺诈拒赔付
网友保保_AWVCTs7E
投诉对象: 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美团支付关联公司) 投诉人: 陈志强 联系电话: 150****1304 订单号/支付单号: 美团民宿49****150****130469 投诉标题: 投诉美团收款方“北京三快在线”纵容*台内商家欺诈,拒绝履行信息披露与先行赔付法定义务 事实与理由: 本人于 [如:2025年9月1日] 通过“美团民宿”APP预订了“三亚漱石里净静中寂静如梦民宿” [2月15日-2月22日] 的住宿服务,并通过微信支付完成付款。关键证据显示,本次交易的收款商户全称为“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 入住前夕,该民宿以虚假理由单方面毁约,导致我一家七口(含3位老人、2名幼儿)春节行程受阻,被迫高价重订住宿,产生直接经济损失 17827.05元。 事发后,本人依据三亚市官方“三亚放心游”承诺(30分钟预赔付)向美团方面投诉,遭遇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1. *台推诿责任:美团客服以“需联系美团民宿”等内部划分理由推诿。 2. 拒绝法定义务:美团民宿以“涉及隐私”为由,拒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提供商家营业执照等身份信息,严重妨碍本人维权。 3. 承诺拒不履行:对于官方承诺的“先行赔付”,*台给出“不赔付”的最终结论。 本人认为,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合同相对方及收款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其与“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美团主体)及“美团民宿”运营方“厦门榛果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同属美团集团,应依法对集团旗下*台内经营者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其拒绝履行*台义务的行为,已严重违反《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相关规定。 投诉诉求: 1.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要求贵司立即依法向本人提供涉事商家“三亚漱石里净静中寂静如梦民宿”的真实、有效的市场主体登记信息(营业执照)及经营者身份信息。 2. 启动先行赔付:要求贵司立即依据“三亚放心游”承诺,启动先行赔付程序,垫付本人因本次欺诈事件产生的全部损失 17827.05元(含房费差价、额外支出)。 3. 追究商家责任:要求贵司对涉事商家进行处罚,并责令其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向本人履行“退一赔三”的法律责任(即退还订单款8262元,并支付三倍赔偿24786元)。 4. 书面说明与整改:要求贵司就本次推诿、拒绝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向本人作出书面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