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考育成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拒退费
网友保保_oUzizI71
已完结
2025年10月20日,本人通过公众号的信息添加了该机构的联系方式。该机构利用了我们对学历提升的焦虑,在报名时利用“免考入学”等表述,诱导消费者报名,报完名之后,就发关于退款协议。在缴费 1980元前没有向我明示该条款的内容。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摘要2、3、5均引用),你有权知悉服务的“费用内容”,包括费用构成(如培训费、服务费分别占比)、具体用途等核心信息。而协议中 “收费总金额7980元,含50%培训费+50%服务费”的关键划分,对方未在缴费前主动告知,属于未履行法定告知义务,即使协议已书面载明,也不能免除其缴费前的明确说明责任。在2025年10月21日我意识到对方的侵权行为时,就立刻向*台退了分期的 6000元,并向该机构要求退还1980元费用,对方以签了合同不能退为由拒绝退费,多次向该机构人员反应,最终无果。后来补发了发票,发票里的金额也不对。我的诉求是该机构退回当时我支付的本金。
